粤港小汽车“十一”后继续享受深圳湾口岸通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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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小汽车“十一”后继续享受深圳湾口岸通关
2009年09月28日 1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深圳湾边检站27日称,原定于今年本月30日到期的非营运粤港小汽车试用深圳湾口岸期限将再次延期一年,即从10月1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原本凭行驶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口岸通关批文即可从深圳湾口岸出入境的非营运粤港小车(客车),可以继续从深圳湾口岸通关。

  据了解,深圳湾口岸在2007年7月1日开通后,广东交通管理部门正式出台了“原行走沙头角、文锦渡、皇岗口岸的货柜车辆可自由选择行驶深圳湾口岸,客车和小车分别在2007年年底和2008年3月底前可从深圳湾口岸出入境”的相关政策,之后又分别将小车和客车通关试用期限延长至2010年9月30日。

  出入境小车和客车仅提供准许通行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口岸的有效批文并办理车辆快捷通资料手续后,便可在通行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口岸批文有效期内增加从深圳湾口岸出入境。

  据统计,在2007年从深圳湾口岸出入境日均车流量仅为3100余辆次,2009年则达到日均7100余辆次,最高时达超过9000辆次,创下单日验放量历史新高。深圳湾口岸日益增长的出入境车辆对皇岗、文锦渡、沙头角等口岸起到了一定的分流作用。(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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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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