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25日宣布,有关收购事宜的若干例行公布在发表前无须再呈交予执行人员征求意见。新规定即时生效。
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新规获得普遍赞同,被认为有助减轻业界在合规方面的负担,是正面可取的做法。
证监会此前规定,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发出的若干例行公布,在发表前须预先呈交予执行人员征求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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