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市建局公布8招措施 增加售楼透明度遏抑炒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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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市建局公布8招措施 增加售楼透明度遏抑炒房
2010年05月04日 09: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遏抑楼市炒风,香港市区重建局3日公布八招“加码”措施,规管与发展商合作的住宅新盘销售。图片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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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为遏抑楼市炒风,香港市区重建局3日公布八招“加码”措施,规管与发展商合作的住宅新盘销售,包括限制公司名义买家不可购买首推单位,任何买家在同一住宅项目内不能买多过两个单位等。有学者认为,市建局的“新八招”较港府早前宣布的“九招十二式”要求更严谨,更有效增加售楼透明度。

  因应市建局在与新世界合作发展的尖沙咀楼盘“名铸”,部分单位内部售予新世界相关人士而惹来舆论质疑,加上港府推出“九招十二式”规管售楼的新措施,市建局董事会昨日开会,通过对旗下新推住宅楼盘的八招“加码”措施。

  市建局主席张震远说,市建局作为法定机构,应采取比市场更严谨的规管措施。“在公众感觉,好像尤其是市场很炽热时,觉得好像有很多炒家,很多投资者。我们想在我们售楼时给市民一个信心,这些楼主要给用家用。”

  “加码”措施主要分为四方面,为确保公正,市建局规定旗下项目不设内部认购,也不可预留单位。首批出售单位仍由发展商挑选,但必须得到市建局同意。发展商不可出售任何单位予协助销售推广该楼盘的物业代理行及中介人,包括参与销售该楼盘的工作人员。

  真正用家有更多机会

  为让真正用家有更多认购机会,市建局规定首推单位只售予个人名义买家,不可售予公司名义买家。公司名义买家购买单位数量,不能超过整个楼盘可供购买单位的一成,较现时市建局项目公司名义买家普遍占一至两成,在“名铸”更高逾两成的比例,大为压低。无论是个人名义抑或公司名义买家,在同一个住宅项目内,不能买多过两个单位。

  市建局并要求发展商就关联人士购买单位有更严谨的陈述,发展商及其控股公司包括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局成员、经理级或以上的高层职员,若希望购买任何单位,须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前,以书面向市建局申报。

  为增加售楼期间透明度,新措施规定发展商,在市建局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二十四小时内,在网上及售楼处公布有关成交单位数据;除首推单位外,加推单位价须在派发价单后一小时内在网上发放及在售楼处公布。发展商高层职员和相关人士的成交资料,也须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二十四小时内发放。

  张震远说,市建局将按楼市情况,不时检讨新措施。至于会否调查买家之中那些是发展商关联人士,他表示,发展商有责任申报那些是关联人士。市建局物业及土地总监温兆华说,市建局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时,可见到买家的名字与身份证资料。

  违规发展商禁投项目

  新措施将在市建局日后招标项目的标书内注明,张震远表示,相信发展商会遵守规定,但若发展商不遵守,可被禁止竞投市建局项目六至十二个月。至于已招标项目,市建局会与发展商商讨希望尽量采用新措施。

  对于市区重建局公布八招“加码”措施,学者认为,较港府早前宣布的“九招十二式”要求更严谨,更有效增加售楼透明度,对发展商发挥曲线施压的效果,无借口不遵守港府的九招十二式。

  香港测量师学会产业测量组上任主席、城市大学建筑科学部高级讲师潘永祥表示,市建局的八招较港府的九招十二式更严谨,尤其是规定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二十四小时内公布交易,增加售楼透明度,减低现时因为楼市讯息不清晰,买家在售楼人员催促成交而引致的焦虑情绪,相信有助遏抑楼市炒风。

  对于市建局加码规管,会否对港府造成压力,潘永祥认为,港府有意透过公营机构向发展商施压,“如果发展商在与市建局合作的新盘,可以做到这些规管措施,发展商就无理由在自己的楼盘内不能做到这些措施,起码九招十二式都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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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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