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香港大约二百名“雷曼”迷债投资者,趁金管局总裁任志刚,出席立法会雷曼事件聆时,围绕立法会游行,表达不满。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网7月3日电 香港《星岛日报》今日在“要闻”栏目刊发报道称,在香港纠缠多时的雷曼迷你债券事件在和解磋商方面传出新进展。消息指出,曾经销售迷债的16家银行,向证监会发信,以中银早前提出的和解办法为蓝本而提出简化方案,在信中更解释银行为迷债事件承担的潜在亏损。
据了解,假设银行以6折至7折价钱回购迷债,而迷债抵押品现时的价值,与去年11月时的估值相同,银行要因此负担15亿元的损失,比市场预期为多。
在银行提出谈判基础后,据悉证监会认为银行要为销售迷债的手法负上责任,而雷曼苦主也认为方案不吸引,迷债事件要达成和解,仍然困难重重。
根据16家银行在给予证监信中提出的建议,年龄少于65岁的雷曼苦主,可以用6折价钱把迷债卖回给银行,而超过65岁的年长投资者,则享有7折回购的待遇。
16家银行现时给予证监会的建议,可视为中银最初方案的简化版,信中并没有提及出售抵押品之后,是否再给予苦主5%额外赔偿的问题,至于出售抵押品价值若多于回购价,会否拨归投资者,信中也没有详细提及。
另有银行界消息人士指出,这次只是银行去信证监会探讨解决方法,故当中许多细节没有列明,要再在谈判桌上商讨。去年银行公会委任安永会计师行替迷债抵押品进行估值,当时的结论是,抵押品的平均价值,大约是迷债本金的53%。
以15亿元潜在损失金额来说,是比外界所预计的数亿元为多。消息人士指出,由于雷曼兄弟的清盘人,也声称拥有抵押品,银行可能要与清盘人打官司,胜负难料。如果银行与清盘人和解,清盘人可能分享出售抵押品套现所得的部分金额,导致银行的潜在亏损会比外界预期为大。
假如抵押品现时的价值,只及去年估值的一半,银行的损失便高达45亿元。假若抵押品的价值跌至零,银行便要承担75亿元的损失。
虽然如此,雷曼苦主大联盟召集人陈光誉指出,事隔大半年,银行以及抵押品信托人仍然没有公布抵押品的最新价值,在没有足够资料下,苦主很难判断应否接纳方案。他估计,销售银行应该已取得法律意见,得悉雷曼兄弟清盘人取得抵押品的机会很小,因此才提出6折至7折的和解方案。6折至7折的赔偿额主要透过出售抵押品得来,陈光誉认为银行在赔偿方案中并没有承担应有的责任。
香港浸会大学财务及决策学系副教授麦萃才表示,现时很难估计迷债抵押品的价值,因为这类投资产品很多是在场外交易,价格透明度很低,实际价值往往要在投资产品到期时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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