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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劳动保障厅长:对新劳动法港澳企业无缓冲期

2008年01月22日 15: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并鼓励港澳等外资企业向山区及东西部转移,对广东外资企业在用工等带来影响。广东省劳动保障厅长方潮贵在广东省人大会议上表示,广东不可能对国家新法为外商制订实施缓冲期。

  方潮贵表示,新法实施正是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产业转型好时机。

  在粤人大记者招待会上有记者向方潮贵提出,为广东经济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的港澳企业目前因实施《新劳动合同法》而受到冲击,一些外资企业转移到山区等地后又面临招不到工人等困难,广东是否可以为新法实施实行暂缓期?

  方潮贵明确表示,《劳动合同法》是国家权威法律,规定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不可能有暂缓期。不过方潮贵承认合同法出台后有条款不够明确,目前仍要等待国务院出台实施条例和细则,此后广东也将会制订省内实施细则。

  方潮贵指出,新合同法对于大型、高端、守法的企业而言并没有甚么影响,但是对小型、低端、本来已不守法的小企业,如本来利润就较低的鞋厂等就可能有较大的影响。

  方潮贵希望企业应对新法应作产业结构转型。他指出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再在广东建立劳动密集型企业随着劳动力成本的提高企业收益将会很低,此类企业应该考虑自我转型。

  由于全国各地都在发展,广东劳动力优势已经缺失,企业再不可能以低廉价格使用劳动力,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到欠发达地区可以解决问题。目前正是转型良机。

  方潮贵透露,目前在广东的欠发达地区大约仍有500万农村劳动力没有转移出来,如果企业在欠发达地区设厂,充分利用这些劳动力,还能够将离家外出打工的劳动力吸引回到当地就业,关键是要提高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的素质。

  方潮贵又指出,目前珠三角农民工的月收入超过了1000元人民币,高于长江三角洲农民工收入,在全国是最高的。

  广东出现“民工荒”不准确,事实上近几年到广东打工的外省劳动力仍然比较平稳,总体上人数逐年略有增加。方潮贵承认广东存在用工紧缺,主要以高级技术工人及只会简单劳动的普通工人较为缺乏,最难招工的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因此如果此类企业不做产业转移升级,今后将会招不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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