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楷宣布私有化建议失效 电讯盈科派特别股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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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泽楷宣布私有化建议失效 电讯盈科派特别股息
2009年04月23日 16: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四月二十二日,香港上诉庭三名法官一致裁定,证监会上诉得直,否决电盈私有化。 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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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最大的固网通讯服务商电讯盈科的主席李泽楷23日发表声明,表示电讯盈科私有化建议已告失效,并宣布董事会决定向股东派发每股港币1.3元的特别股息,以代替2008年的末期股息。另外,电讯盈科的股份同日已经复牌。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三名法官22日一致裁定,推翻高等法院批准以协议安排将电讯盈科私有化的裁决。李泽楷在声明中对上诉法庭裁决表示失望。他说:“我们目前正等待上诉法庭的判决书,并会在研究法庭的裁决理由后才作进一步评论。”

  李泽楷说,私有化方案提出后,市场上有不少争论,“有关争论及其后诉讼为公司引起了额外及不必要的损耗,也不利社会的和谐气氛”。因此,“从商业角度及公司的利益考虑,联合要约方决定不延长最后截止日期,私有化建议也告失效。”

  李泽楷说,“我们是真心希望”借私有化为小股东提供一个较市价更好的套现机会。他又表示,依然相信2月4日电讯盈科举行法院会议和特别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私有化建议的投票结果对所有相关方而言“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李泽楷在声明中宣布,电讯盈科董事会已就上诉法庭的裁决作出考虑,并决定向股东派发每股1.3港元特别股息。董事会预期公司将根据未来的盈利能力,恢复派发中期及末期股息。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均就电讯盈科一案对媒体表示尊重法庭裁决。曾俊华23日表示,有关单位会研究法庭判词后,再决定是否修改公司条例,以监管拆票活动。

  《明报》23日发表社论说,此次判决并无赢家,就算镜头前喜上眉梢的电盈小股东,也只是惨胜,因为电盈经过这些折腾,复牌后股价表现,几可预估难以乐观。但香港整体在这件事上迄今成为最大赢家,因为案件充分显示了香港法治、资讯流通、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优越,只要能够珍惜和巩固,则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就会可大可久。

  《文汇报》社评认为,此次判决也对其他上市公司有警示作用,令到公司在将来私有化时务必兼顾小股东利益。同时,事件也暴露香港的监管制度存在灰色地带,有关单位应全面检讨现时监管法例,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而山)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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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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