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雷曼迷债事件不仅令大批市民半生积蓄付诸东流,更令香港消委会工作量激增。消委会透露,去年接获的逾4.2万宗投诉中,涉及雷曼迷债者高达9000宗。消费者诉讼基金正处理的50多宗申请,数量虽少,但因案情复杂,处理过程更显棘手,等同于大量工作。
今年是香港消委会成立35周年,消委会总干事刘燕卿3月31日在“庆生”仪式上透露,加入消委会多年来,最难忘的经历是雷曼迷债事件。截至去年12月,已接获近9000宗投诉,至今,投诉数字已超过1万宗。她表示,雷曼迷债事件令员工工作量大增,度过了“好忙碌,好充实的一年”,因而笑称“送大礼给我。”
刘燕卿坦言,迷债事件是工作中很大的挑战。她举例表示,早年关于影视会倒闭的投诉,数量虽达几千宗,但个案统一,通常涉及套票问题,而雷曼迷债事件在处理上却更棘手。她认为,消委会正处理的50多宗较有可能提出诉讼的雷曼个案,数量虽少,但等同于大量工作,搜证过程必须清楚,不能过于急进,以免“走错路”。她忆述,“不只一次做得七七八八,(申请人)突然撤销(申请)”,令她们白忙一场。
消委会主席张炳良表示,带来过万宗投诉的雷曼迷债事件,单凭消委会的有限资源,应付起来十分吃力。他表示,去年收到超过1万宗关于金融产品的投诉,大部分涉及雷曼产品,消委会的消费者诉讼基金,正处理50多宗较有可能提出诉讼的雷曼个案,现阶段正从法律和公众利益角度考虑每宗申请,承诺“若有表面证据,我们会毫不犹疑,保卫消费者权益与公众利益。”他期望,港府透过这次金融危机,能全面检讨所产生的金融产品销售手法问题。
银行7月开始会将金融产品的销售过程录音,张炳良对此表示赞成,认为银行在录音前,须向消费者充分披露相关金融产品的数据,并应纪录顾客与职员整个对话内容。他强调,信息透明很重要,电话录音或文字数据的纪录有助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特别是当消费者要求消委会利用诉讼基金追讨损失时,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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