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二月二十二日电 香港《二零零八年商品说明(修订)条例》及八条相关附属法例,将于三月二日正式生效。新修订的条例,旨在加强保障本地消费者和访港旅客,防止零售商用不良经营手法欺骗他们。
新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要求零售商出售天然翡翠、钻石及摄录机、相机、MP3机、MP4机及手提电话等数码产品时,必须在发票或收据上写明供应人全名和地址、价格、供应日期、制品或产品的说明,并在售出产品后至少三年保留发票或收据。
海关将于二月二十四日推出宣传活动,配合新法例,并提醒零售商遵守新法例的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