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日,电讯盈科私有化法院聆讯在香港高等法院召开,法院将会就各方提交的誓章,决定是否批准私有化。图为香港证监会准备大批文件出席聆讯。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网4月2日电 香港《星岛日报》今日在“要闻”栏目刊发报道称,电讯盈科私有化聆讯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召开。庭上指出,有26人向证监会承认,从富通保险行政区域总监林孝华处获派发电盈股份作为花红,电盈认为转让股份并没有违法,但证监会质疑现行私有化表决的法律被滥用。
庭上更披露,电盈大股东盈拓副主席袁天凡在私有化股东会当天,曾与林孝华以短讯联络。聆讯2日继续,由于数据太多,法官坦言,2日也未必能够作出裁决。
电盈私有化聆讯在1日10时开始,法庭座无虚席。电盈、证监会及小股东各方均有代表出席,连同传媒在内,约百人出席这次聆讯。据证监会呈交的数据显示,有26人承认从林孝华处获派发电盈股份作花红,获授股份时的电盈股价为3.8元。
代表电盈大律师余若海指出,转让股份及游说投票并没有违法,而股东有共同利益,大多数人投赞成票,只是希望借着私有化作价高于市价从中获利。电盈的私有化作价为每股4.5元。他续称,在这宗个案中,并没有股东因为特殊利益而投票支持私有化,除非有证据证明转让股份涉及不当行为,否则证监会的介入只会限制股份转让。
代表证监会大律师潘松辉发言时提到,现行私有化交易表决模式,原意是为了保障少数股东的权益,他认为即使股东有权转让股份,但如果动机有违立法原意,已属滥用法律,并产生道德问题。他反驳说,股东间的利益未必相同,有的动机可能只为取得大多数赞成票。
余若海在庭上表示,林孝华虽向多名富通经纪派发电盈股份作为花红,但这并非林氏首次赠送股票,以往公司的抽奖活动也有以股份作为礼物,但没有有说明是哪些股份。
余若海又提到,证监会怀疑盈拓副主席袁天凡与林孝华串谋种票,是因为袁氏与林氏在去年12月30日,即电盈第一次私有化表决当日,曾经有两次短讯接触,但这只是时间上的巧合,两人当时联络乃是商业原因,没有证据支持两人串谋。他又引述证监会呈交的资料,指有4、5家证券行也牵涉入这次股份转移的事件中,包括金利丰证券等。
电讯盈科董事总经理艾维朗1日也有出席聆讯,不过他没有回应传媒的追问。
电盈1日停牌,该股停牌前报3.98元,与私有化作价4.5元比较,有12%折让。
港交所早前宣布,电盈的正股、股票期权以及股票期货,最后交易日是在本周五(4月3日)。港交所发言人表示,假若聆讯未能如期完成,令到最后交易日有变,港交所会向电盈了解情况,然后再出通告交代最新情况。据了解,如果聆讯未能在2日有结果,在这项重大不明朗因素下,电盈有可能要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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