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1月10日电(记者 文青)香港特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10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建议。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订于每小时28元(港元,下同),预计相关法案通过后,将有逾30万名雇员受惠。
行政长官曾荫权10日发表声明表示,制订最低工资是本届政府重要的劳工政策,也是香港保障基层劳工权益的里程碑,希望有关附属法例获立法会通过,如期在明年5月1日实施。
曾荫权表示,实施最低工资无可避免会对劳工市场及营商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期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法例实施作好准备,为香港整体发展、为保障基层劳工而努力。
张建宗表示,最低工资对香港来说是全新事物,明白社会各界,特别是雇主及雇员,都需要时间适应,而最低工资的立法原意,是保障基层员工,确保多劳多得。
张建宗强调,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雇主应多为员工设想、善待员工,顾及他们的士气和感受,维持良好劳资关系。
在法例实施前,劳工处会积极展开广泛公众教育及推广活动,宣传法定最低工资的要求,并与相关商会、工会及持份团体,共同制订行业性的指引,并印制宣传资料,列举适用于不同行业的具体例子,阐明条例的应用情况,加强协助雇主及雇员了解各自的责任及权益。
张建宗提醒,雇员如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应立即向劳工处求助,而过去一年香港经济广泛复苏,就业情况改善,为落实最低工资提供相对稳定的宏观环境。
政府经济顾问陈李蔼伦指出,研究最低工资水平时,做了许多压力测试,即有多少公司会由盈利状况转为亏蚀。李蔼伦估计,最低工资水平订于28元时,由盈转亏的公司会占0.9%,即约1700间,涉及员工70000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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