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0月13日电(记者 周志彬)香港特区政府13日公布,决定由10月14日(生效日)起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来港的投资门槛由650万元(港币,下同)增至1000万元,并暂将房地产从计划下的投资资产类别中剔除。
这一决定并不影响在生效日期前已获批或处理中的个案。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修订计划的目的,是确保计划与时并进及继续为香港带来最佳的整体利益。在检讨过程中,政府已参考海外相类计划、相关经济指标以及公众和立法会议员的意见。
当局相信,相对海外同类计划,计划经修订后仍具竞争力,投资门槛将每3年检讨一次。暂停将房地产列为获许投资资产类别的安排,也会在下次定期检讨。
发言人表示,作为过渡性安排,如新递交的申请所涉不少于650万元的投资(包括房地产)于生效日前6个月内完成,有关申请可获批准。至于任何于生效日或以后完成交易的房地产投资,不论金额多少,将不被接纳为新递交申请的获许投资资产。
香港于2003年10月推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旨在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来港居留。自计划推出以来,约有8200名申请人及15500名受养人获准来港定居,并为香港带来近580亿元投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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