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9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香港一名男子去年在旺角通菜街向一名摊档商贩淋腐蚀性液体,伤及9人,涉嫌勒索、藏有攻击性武器及有意图淋腐蚀性液体三项罪名成立,在高等法院合共被重判入狱13年半。
法官韦毅志判刑时表示,被告犯案动机仍未查明,但是有预谋犯案,使用的腐蚀性液体酸性达98%,对人体可以造成严重创伤,案情严重,所以即使认罪也要重判。
案情指,去年9月6日,29岁被告池志康在通菜街一个摊档,向档主淋泼腐蚀性液体,更伤及其它8名男女,包括1名休班警员,令他们的身体有1%至16%的灼伤,其中2人伤势严重。警方拘捕被告后,揭发他早前曾威吓受害摊档商贩清还生意欠款38万元,以及以利刀企图伤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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