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龄津贴研放宽离港限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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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龄津贴研放宽离港限制

2010年06月29日 12: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申请综援前不能离港超过56天的规定违法违宪后,有团体28日考虑提出司法覆核,挑战申领高龄津贴(俗称“生果金”)240天的离港限制。社会福利署回应,会研究有否空间放宽离港限制。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25日带同3名因长期离港,不符合资格申请“生果金”的长者,到社会福利署办理申请手续。黄国健指,暂时未知会否获批,但如果被拒,将会即时启动提出司法覆核的程序。其中一名长者表示,“生果金”对他们十分重要,在过去数年,他用积蓄补贴作为生活费,现时已用得差不多。

  黄国健表示,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综援离港限制违宪违法,而现时特区政府要求长者申领“生果金”时设有离港限制,是不合理的,要求立即取消。他表示,工联会过去4年共接获1500宗长者申请“生果金”被拒的求助,并已先后安排约300名长者回港居住,若政府不放宽限制,这些长者回港入住安老院,政府要照顾他们的资源可能更多。

  香港社会福利署发言人回应说,高等法院早前的判决,只适用于综援计划,现不影响高龄津贴。发言人补充,“生果金”原意非为照顾长者生活基本需要,生活拮据的长者可申领综援,但政府会研究有没有空间进一步放宽240天的离港限制。

  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梁智鸿表示,香港还有部分长者在加拿大、英国、澳洲等地居住,应否撤销生果金离港限制,需要考虑平衡社会资源。

  目前社会福利署规定,“生果金”申请人在申请前一年,不能够离开香港超过56天,而在领取“生果金”的一年内,最少居港90日,离港不能够超过240日,从而令长期离港的长者不符合资格申领。香港高等法院上星期一裁定,申领综援的离港限制违宪。工联会认为,“生果金”的有关限制亦应该撤销。港府于2005年曾经将领取“生果金”的离港限制由每年不能够超过180日,放宽至240日,去年透露正研究再进一步放宽,今年年中会有检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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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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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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