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日)上午,24岁的赵某因与同伙张某诈骗父亲28万余元,在(北京)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审,涉嫌诈骗罪。
据了解,赵某此前曾因招摇撞骗罪获刑,张某曾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两人在服刑期间认识。检方指控,2007年8月至2008年4月间,赵某和张某谎称做酒水生意,多次骗取赵某父亲28万余元。2008年3月间,赵某、张某又同样以做生意用钱为由,骗取他人5.5万元,其中赵某参与诈骗4万元。
“我不认罪,我没诈骗”,在法庭上,赵某说,他并没有和张某一起诈骗,也不知道张某是否做酒水生意,他只是后来从父亲那儿知道张某以此为由骗了钱。
张某则认可了指控。张某说,赵某知道他并没有做酒水生意,“借来”的钱还分了一部分给赵某。
庭后,赵某的父亲表示“很寒心”。他说,这28万余元还是他从亲戚朋友那儿借来的钱,以为儿子能和张某做点酒水生意,却没想到这样。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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