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决不允许城管部门聘用临时人员进行城管执法。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下发《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同时,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再发生打人事件(11月23日《人民日报》)。
每当城管发生打人事件,在追责时都使用了城管“临时工”的字眼,不要“临时工”恐怕就不会再有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事件了。其实,事情未必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城管打人是否真的是“临时工”惹的祸?“临时工”能有多大的权力,即便真的是“临时工”惹的祸,那也是扯虎皮当大旗,仗着城管之势狐假虎威。如果没有城管人员的撑腰,“临时工”能有多大的胆量动辄打人?应当说,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临时工”,而是在于城管人员自身,城管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增强,执法水平不提高,不要“临时工”照样不能保证城管不再粗暴执法。
“临时工”本身就不具备执法的资格,不要“临时工”执法是对城管执法的规范。但如果以为不要“临时工”就能保证城管不再粗暴执法,那就想得太简单、太天真了。而且违背事实地认定了是“临时工”惹的祸,还是把“临时工”当成了“替罪羊”,从客观上为少数城管粗暴执法开脱责任。这非但不能让城管人员吸取粗暴执法的教训,不能让城管人员提高执法水平,反而会助长少数城管人员骄横的气焰,使他们更加趾高气扬,埋下更多粗暴执法的隐患。
不要“临时工”只能避免“临时工”的违规执法,保证不了城管的文明执法,保证城管不再粗暴执法关键在于提高城管人员的自身素质,在于强化对城管人员的执法管理,建立一支知法懂法守法的高素质城管执法队伍。不要“临时工”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管粗暴执法的问题。如果只把“临时工”当作是粗暴执法的祸首,那就有点拉不出屎来怪茅坑的味道了。
安徽 李华荣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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