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17时许,在林肇路通往肇源方向发生一起吉普车与出租车相撞事故,出租车被撞后爆燃,3名困在车内人员被烧死。经查,驾驶吉普车的是名警察,还是醉驾。10月29日,大庆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事故。目前,肇事人刘伟已经被刑事拘留。
3人死于出租车内
10月19日17时许,肇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郭某报警称,在林肇路通往肇源方向有两辆车相撞,车辆着火,火势很大,需要灭火救援。
接警后,交警、消防、120急救中心迅速赶往现场。据警方介绍,在这期间,先后有5名目击者报警称,现场一台路宝车着火,火势很猛,车内有人被困。
几分钟后,头台派出所民警赶到位于林肇路266公里330米处的事故现场,侧翻在道路南侧的哈飞路宝出租车被烧得只剩下一个空架子,被困在车内的3人全部死亡。不远处,一辆无牌三菱吉普车侧翻在道路北侧,两名受伤的男子躺在公路上。
警察醉酒驾车肇事
在现场处理过程中,警方了解到,两名受伤男子其中一名是肇源县公安局治安民警刘伟,另一名是三菱吉普车车主肖某。两人供认,当时,刘伟驾驶三菱吉普车与对面行驶的哈飞路宝出租车相撞后,出租车侧翻爆燃。
肇源县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头台派出所民警将刘伟和肖某移交给肇源县交警大队。10月19日20时21分,肇源县交警大队对刘伟进行采血。经检测,刘伟血样含乙醇成分,属醉酒驾车。
肇事者已被刑拘
10月25日,黑龙江骏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论,事故发生时,三菱吉普车行驶速度最小值为76公里/小时,哈飞路宝出租车行驶速度为27公里/小时。根据鉴定结论,发生事故时,刘伟属超速驾车。
经DNA检测,10月27日,3名死者的身份被确定。一名是路宝出租车的车主于某,另外两名是一对年轻夫妇。
三菱吉普车车主肖某供认,今年7月,他以3.1万元的价格从吉林省松原市的张某手中购买了这辆车,该车无任何手续。肖某在明知该车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购买,并且将车交给醉酒的刘伟驾驶,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新闻发布会上,大庆市公安局相关领导表示,刘伟已被刑事拘留。同时,督察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肇源县公安局有关部门领导责任。(记者黄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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