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在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审理了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责任公司保安刘晓辉盗窃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责任公司金库一案。该案被告人刘晓辉盗窃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责任公司金条775根,共计51195克,价值1254.O895万元。盗窃金条数量之大,价值之高属全国之最。
被告人刘晓辉,男,1982年出生,中专毕业,农民,案发前系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责任公司保安。2008年10月以来,被告人刘晓辉先后借贷2O余万元用于买“黑彩",出现亏损无法偿还,遂产生盗窃金源桐辉公司金库的念头。2010年2月23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刘晓辉趁值班之际,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钥匙、撬杠、钳子等作案工具,窜至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责任公司金库,撬门进入金库后,将存放黄金金条的铁皮柜撬开,盗走黄金金条775根,共计51195克,价值1254.O895万元。作案后,被告人刘晓辉窜至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将其中15块、重1OOO克的黄金金条出售,其余部分全部被追回。
该案被盗黄金价值之高实属罕见,涉案金条数量之大属全国之最,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刘晓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时作出了深刻的悔过,忏悔了自己的罪行。合议庭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参与互动(0) | 【编辑:邓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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