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一男子为在恋爱中摆阔,向多家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用于透支消费、套现。逾期后,经发卡银行多次催讨,该男子拒不还款。日前,虹口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岩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方岩是本市某小区的保安,月收入2000元左右。2008年6月的一天,方岩下班回家的路上看见有一银行信用卡推销员在设摊推销信用卡。恋爱中的方岩正觉得钱不够花,便申请办理。他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了信用卡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后,就轻松地完成申请。方岩使用类似的方法向其他银行也申请到了信用卡。于是,方岩和女朋友出去逛街、购物、吃饭、看电影,就经常用信用卡在ATM机取现、刷卡消费。方岩刚开始的时候还按时到银行还款,可到后来入不敷出,所欠款加上利息累积越来越多。方岩先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用一张信用卡里的钱还另一张信用卡里的钱,到后来他干脆就不还。银行多次催款,发出律师函和催缴电话,方岩均置之不理。案发时,方岩累计透支本金153766.1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岩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庭审中方岩交代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一审判决。(通讯员 周芸蕾 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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