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最大拐卖儿童案揭秘:艾滋女贩贫困地区儿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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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最大拐卖儿童案揭秘:艾滋女贩贫困地区儿童

2010年09月30日 09:4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省最大拐卖儿童案——安溪县李地基等人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窝藏案宣判后,《法制日报》记者专程前往福建省安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了解到了此案不为人知的内幕以及被拐卖儿童的后续安置和寻亲情况。

  被拐儿童后续安置成难题

  侦破该起案件专案组原负责人、安溪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现任官桥派出所教导员李东强告诉记者,这些被拐卖来的儿童由于找不到生身父母,县里也没有孤儿院,所以现在都寄养在原收买者家中。

  9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福建省安溪县民政局,局长吴金德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按照规定,被拐卖的儿童应该怎样安置?”记者问。

  “公安机关侦破的拐卖儿童案件结案后,应当把这些孩子送到民政部门,在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情况下,民政部门会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将这些孩子分别寄养在符合收养条件的报名收养者家中。”吴金德说。

  “如果事后孩子的亲生父母找到了怎么办?”记者问。

  “这时应当让亲生父母带走,我们会按照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吴金德表示。

  将被买来的孩子寄养在原收买者家中是否符合规定呢?记者就此问题征询吴金德意见。

  “寄养在购买者家中不就失去了打拐的意义了吗?”吴金德说。

  随后,记者再次来到安溪县公安局,见到了刚刚下乡归来的该局局长陈健。

  陈健告诉记者,李地基案侦破后,安溪警方就对他们进行了血液采样,纳入公安部被拐卖儿童DNA数据库,以便亲人查找。不过到现在为止,这起案件中还没有一个被拐儿童找到亲生父母。所以,为了保护这些孩子,为了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安溪警方暂时把他们寄养在原购买者家中。

  艾滋女拐卖贫困地区儿童

  对于李地基案中被拐儿童为什么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陈健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了该案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

  据介绍,李地基案自2009年2月22日案发后,安溪警方曾先后奔赴四川、云南和福建等3省11个县(市)开展取证、抓捕工作,抓获犯罪团伙成员14名,解救被拐儿童41名。

  为了查清被贩卖婴儿的来源,让被贩卖来的孩子早日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安溪警方曾三进四川寻找本案主犯李地基的上线“四川婆”尤朝香。

  尤朝香是云南巧家县东坪村人,长期在四川省西昌市生活,以贩卖男婴为业。调查中警方得知,今年27岁的尤朝香,因丈夫吸毒感染上艾滋病病毒,导致她和刚满周岁的女儿也染上了艾滋病,并且已经确诊为艾滋病患者,只能靠药物维系生命。贫困使她干起了贩卖婴儿的勾当,她贩卖的婴儿大多来自偏远贫困地区,一些贫穷、愚昧的当地群众为了生计,不惜出卖自己的亲骨肉来换取生活的费用。

  尤朝香暂住在西昌市,通过中间人介绍,从婴儿的父母手中买来男婴,通过电话联系,将男婴转手卖给李地基。

  陈健告诉记者,当地政府在那里有对吸毒者进行治疗的专项经费和项目,为了让她得到较为完善的治疗,安溪县警方就没有将其逮捕回安溪看押。去年年底,当地警方通告说尤朝香由于艾滋病发已经死亡。

  加强社会保障转变老观念

  “我们也想让这些孩子尽快找到亲生父母,但是,至今都没有一个人来认领。考虑到亲情因素和这些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警方才考虑将他们暂时寄养在原收买者家中。”陈健说。

  陈健认为,要从根本上遏制拐卖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不仅要打击和治理卖方市场,还要充分打击买方市场,让那些收买被拐卖儿童人鸡飞蛋打。案件侦破后将那些被拐儿童送到民政部门登记重新安置,由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先寄养,符合条件者办理收养手续。

  “由于中国传统封建思想中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观念作怪,才导致这样的犯罪事实。”在李东强看来,要从根本上遏制拐卖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社会保障制度也得跟上,“才能消除农村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让他们不再去想养儿防老”。本报记者郭宏鹏刘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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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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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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