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资金办公司,却硬要撑门面,今年42岁的陈明华用3年时间向5家商业银行申办信用卡11张套现后用于公司业务。哪知业务越做越差,便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最终没钱归还银行,共恶意透支120万元。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市警方获悉,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近日破获一起个人恶意透支超百万金额的案件。
4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的工作人员到鲤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家住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的陈明华,从2006年6至2008年间分别向该行鲤城支行、开元支行及泉港支行各申请一张信用卡,后该人持该3张卡透支本金127388.28元,利息、滞纳金,超限费达47523.74元,合计174912.02元。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经审查后,于2010年5月6日对该案予以立案侦查,在侦查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明华除向工商银行申办3张信用卡外,还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间分别向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等5家银行申请11张信用卡,套取本金共计100多万元,连同工行的信用卡套取的现金120万元,用于个人使用。截至2010年9月陈明华所申办的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滞纳金及超限费近200万余元。
9月16日陈明华在南安崎峰被抓获,经审讯,陈供述其在2008年下半年因为医疗器材的生意和酒店的生意严重亏损,已没有能力归还兴业银行和工商银行的贷款。陈遂利用其曾任泉港区政协委员、福建省青年商会理事会副秘书长、泉港区工商联商会副会长、泉港区石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及曾荣获泉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和泉州市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向银行申办多张白金信用卡并持卡大量透支。记者郭宏鹏 刘百军 通讯员林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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