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内,旁听席上座无虚席,47名被告人和3个被告单位站满被告人席。保定近年最大一起涉黑团伙案——“乔老二”涉黑团伙案在此公开宣判。
除乔志良(外号“乔老二”)及其兄乔志强(绰号“乔老大”)被判20年有期徒刑外,该团伙其余45人分别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免于刑事处罚。被告单位保定市侨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侨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侨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犯逃税罪分别被判处罚金2700万元、680万元、80万元,该涉黑团伙聚敛的全部财产及收益予以没收。
管理公司化犯罪组织化
警方查明,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乔老二”组织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各种非法暴力手段,在聚敛钱财扩张自己势力的同时,逐渐形成了以“乔老二”为领导者,以“乔老大”、乔扬、林可心、孙莹莹、李志平、刘永生、满智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乔老二”建立的侨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侨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侨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侨达旅行社有限公司为依托,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由“乔老二”负责全面管理。通过设置各职位对组织成员逐层进行金字塔式管理。
随着团伙组织及其势力的膨胀,“乔老二”团伙势力迅速向拆迁业、建筑业、娱乐业等领域渗透,形成了一个庞大且分工细致的涉黑敛财网络。
借“金街”拆迁暴力敛财
2003年至2004年期间,保定市政府对裕华路裕华金街进行全面拆迁建设,“乔老二”见有油水可捞,便以侨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参与了裕华金街的拆迁。当时需拆迁的有近400余户,由于“乔老二”定的赔付条件过于苛刻,因此有近30余户住户不同意拆迁。为迫使拆迁户搬迁,“乔老二”授意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刘永生参与并指使乔扬等人,采取对拆迁户进行殴打,对其住所砸玻璃、堵下水道、断水断电、堵楼道口、拆防盗门、堵锁眼、拆暖气片等手段,使其失去居住条件,迫使其同意拆迁。
“乔老二”一伙不仅对拆迁户胆大妄为,对政府主管部门一样不放在眼里。按照相关规定,拆迁前房地产公司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然而“乔老二”不想按照规定数额缴纳,自己提出将保证金打个“对折”。相关手续报送至保定市拆迁办后,时任市拆迁办主任的刘某按照规定不予审批。刘某秉公办事的行为惹恼了“乔老二”,“乔老二”先对刘某“口头警告”,见刘不为所动,随即指使刘永生组织人员,对刘某实施打击报复,刘某被打成重伤,险些丧命。
气焰嚣张敢动手打警察
2005年,“乔老二”开办了娱乐场所“红馆至尊会所”,当地人称“红馆”,委派其兄“乔老大”任总经理,从事组织卖淫、组织淫秽表演、逃税、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红馆”最“兴旺”时,裸陪小姐40余人,暗娼30余人,参赌人员一天有时达30余人。
“红馆至尊会所”成了乔氏集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据点和核心,并逐渐形成了以保定市裕华路为中心,辐射市区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在“红馆”的经营中,该团伙通过暴力手段为非作恶,导致多人重伤、轻伤或财产损失。同时利用威逼和利诱等手段,使多名受害人不敢报案或隐瞒案情,致使部分案件成为隐案。
2002年3月4日下午,保定警察李某等人外出执行公务后驾制式警车返回市区,行至保定市朝阳路一地道桥时,与“乔老二”等人乘坐的丰田轿车险些相撞。两车紧急制动,“乔老二”的车被后车追尾。“乔老二”下车后对李某等人破口大骂,后见李某等人驾车离去,“乔老二”命令掉头狂追,边追边打电话召集乔扬等人声言要“教训教训”警察李某等人。之后,“乔老二”将车堵在制式警车前,与随后赶到的乔扬等人将李某等强行拉出车,不由分说一顿拳打脚踢,造成李某等4人不同程度受伤。“乔老二”敢打警察,在一个时期成为这一团伙炫耀的资本,一些地痞、流氓纷纷投奔其门下。
本报记者马竞曹天健
本报通讯员王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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