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赵峰(化名)隐瞒家室情况与苏雨(化名)成为情人,苏雨得知赵峰已婚后提出分手,在赵峰的要求下拍摄了“分手纪念裸照”。随后,赵峰以公开裸照为由,向情人敲诈5万元,被警方抓获。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赵峰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其妻作为共犯被判缓刑。
据了解,已婚的赵峰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与未婚的苏雨在外地出差工作中相识,两人成为性伙伴。两年后,苏雨得知对方竟然已婚,多次提出分手,却遭到赵峰拒绝。
2010年4月3日,赵峰到宾馆开了房间,以“分手纪念”为由用手机拍摄了苏雨和他在一起的裸体照片。赵峰逼迫苏雨签订继续保持性关系的荒唐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每年苏雨必须陪赵峰12次,每天必须保持通话一次,协议至一方死亡终止等内容。
4月9日,赵峰找到苏雨商谈履行协议保持关系的事,苏雨坚决不同意,她要求断绝与赵峰的不正当关系。赵峰提出如果不履行协议,苏雨就要给他5万元补偿,否则就把二人的裸照传到网上,发给苏雨的家人和同事。苏雨同意先给1万元,其他的钱写下欠条。
当晚,赵峰回家后,妻子在其手机上发现了苏雨的裸照,十分生气。赵峰告诉妻子自己向苏雨索要5万元“分手补偿费”,妻子不仅没有反对他的行为,反而转拍了裸照。
4月10日,赵峰和妻子分别发短信向苏雨要钱,赵峰甚至将苏雨的裸照通过短信发给她的亲属。苏雨报了警,民警将前来取款的赵峰抓获。法院认为,赵峰与其妻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要挟,强行索取钱款,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赵峰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其妻被判缓刑。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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