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工作人员称谢亚龙案报道多为捕风捉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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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工作人员称谢亚龙案报道多为捕风捉影

2010年09月21日 14:3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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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直接侦办? 高检也已介入?

  律师认为 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 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

  关于谢亚龙案的报道,遍布各媒体,但多数是捕风捉影或猜测,除公安部曾用百余字证实谢亚龙“被立案侦查”的消息外,再无其他信息。记者专跑公安部,但通过各种渠道,并按要求递交了采访申请,得到的答复有两点:一是:“由公安部直接侦办的案件应该是‘重大的’”;二是,“更具体的要由业务部门回答。我们已将你的采访申请递交相关业务部门,但目前还没有答复。”

  因为最新的传闻说,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已介入此案,记者又打电话与高检求证:按接线员提供的一个号码打过去,对方始终无人接听。

  在此情形下,记者请北京市爱家律师事务所张程远律师对已有的一些信息做出分析,使读者至少能知道,从法律程序及规定上来讲,哪些说法是不足信的。

  1

  谢亚龙案是否确定

  由公安部直接侦办?

  ——关于谢亚龙一案,公安部直接侦办的可能性不大。按照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或者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只有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的刑事案件,上级公安机关才可能去直接侦查。如重大的涉外犯罪、重大的经济犯罪、重大的集团犯罪,公安部是有可能直接侦办的。但公安部直接侦办的案件比率很低,非常非常低,一般就只是督办。公安部侦办的案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都是极少的。根据此案现有的情况看,公安部只是起到了一个督办和指导的作用。

  2

  最高检的介入

  说明足坛反腐行动已升级?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检察机关介入,最有可能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从涉案事实方面来看,此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合适。因此,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

  而如果最高检介入,最可能的就是此案也有应该由检察院侦查的事情,而辽宁省检察院对此可能拿不准,那么有可能由最高检派出人员前往定夺。

  3

  谢亚龙已被警方批捕?

  ——“被警方批捕”的说法本身就有误,要批捕也是被检察机关批捕。

  4

  谢亚龙居住在北京

  为何是被沈阳公安部门带走

  在沈阳羁押?

  ——如果案发地在沈阳,或者此案由辽宁省公安机关侦查,为了办案方便,公安机关可能会将谢亚龙羁押在沈阳。

  5

  警方带走人

  是否应通知家属或单位?

  ——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走拘留,正常情况下,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8条中也规定,“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警方若认为这样做可能会“有碍侦查”的,也可不通知家属。

  6

  ——记者在百度上搜索“谢亚龙立案”,找到了相关新闻万余篇,相关网页近30万篇,可见社会大众对谢亚龙案件及足坛黑幕的关注度。不过,公安部并没有更多地披露案情。其工作人员答复本报记者:“关于谢亚龙案,这几天我们并没有发布新情况,一些媒体的‘捕风捉影’与我们无关,需要文责自负。”

  对此,张程远律师认为:“对于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除了有碍侦查或‘涉嫌秘密’的案情之外,应当向社会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案件相关进展情况等。”

  本报记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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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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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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