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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率先立法规范慈善募捐行为

2010年09月17日 15:1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提请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湖南省募捐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因对当前慈善募捐领域长期存在的募捐主体混乱、骗捐诈捐、诺而不捐、信息不公开等行为率先做了制度规范,而备受社会关注。

  募捐情况事前事后都要公布

  近年来,一些骗捐事件屡屡发生,让不少民众逐渐丧失了捐赠的积极性主动性。对此,《草案》不仅明确了募捐的主体资格,禁止个人拿着募捐箱随意上街头开展募捐,明确了募捐应当坚持自愿无偿、公开透明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规定,募捐人开展募捐时,应当事先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募捐人网站和募捐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网站公布。募捐人应当向捐赠人出具捐赠专用收据。募捐人应当在终止募捐后,在募捐人网站和募捐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网站公布募捐情况。

  对于募捐前未公布募捐方案、不按照募捐方案募捐、不按照规定公布募捐情况公告书、募捐款物使用情况公告书等信息或公布虚假信息的,擅自开展募捐或者以募捐名义进行摊派、变相摊派、营利或诈骗活动的,《草案》规定,可以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募集的款物;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乱开口头空头支票可追索

  近来,余秋雨、章子怡、成龙等一些名人明星先后身陷诈捐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诺而不捐行为的反感和质疑。为有效减少和防止出现这种随意乱开口头空头支票的行为和现象,促使捐赠人兑现承诺,草案规定,捐赠人不能当场兑现捐赠的,募捐人应当与捐赠人订立捐赠款物种类、质量、数量、用途和兑现时间等内容的赠与合同。捐赠人不能履行赠与合同或者赠与承诺的,应当向募捐人说明情况,募捐人也可以向捐赠人追索。

  同时,为了防止出现赵本山在今年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上所演小品《不差钱》中的误捐情形,草案规定,对因重大误解发生的捐赠,捐赠人可以依法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私分挪用募捐款物要依法追责

  对于捐赠,如今很多人意见最为集中的,就是不知道捐赠的爱心款物最后到底去了哪里。为有效减少、消除疑虑,打造阳光、玻璃慈善,《草案》规定,募捐款物是社会公共财产。捐赠人对于捐赠款物有使用用途需求的,应当按照捐赠人要求使用,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书面同意。募捐人将募捐款物交与人民政府用于救灾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救灾。私分、挪用、贪污、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改变募捐款物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审计等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为激励、吸引更多的人投入慈善事业,草案不仅把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定为湖南省慈善周;而且规定,募捐人、捐赠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享受税收优惠。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募捐人的捐赠支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前扣除、降低税率等税收优惠。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减免捐赠人的有关税款。

  据介绍,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台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系统法规,199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也只对捐赠行为进行了规范,以至于如今社会上的一些募捐行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募捐主体混乱,骗捐诈捐、诺而不捐等问题。为慈善募捐进行地方性立法,湖南再次走在了前面。本报记者赵文明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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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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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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