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6日)从太原市纪委获悉,因工作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太原市有4名党政干部受处分。
这4名干部分别是:太原市行政执法局第五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某,在8月26日(星期四)下午3时30分,在某洗浴中心洗浴。当检查人员查验其身份时,王某不主动配合,借酒滋事,妨碍检查组执行公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经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纪委研究、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党委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第五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街办副书记贺某,8月26日下午3时50分,在某洗浴中心洗浴,现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太原市万柏林区审计局副局长、民建成员李某,女,8月26日(星期四)下午3时30分,在某洗浴中心洗浴,现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太原尖草坪区粮食局局长郭某,9月3日凌晨1时,入住登记在某酒店418房间住宿洗浴。9月3日下午5时许,工作时间被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工作人员查究,现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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