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誉辽宁省大连市的民间反扒团体——大连猎鹰反扒联盟成立时,组织者也许并没有意识到成员未来将要面临的困境。3年后的今天,这群心怀“天下无贼”理想的市民正在遭遇危机。
在经历了近3个月的审理之后,大连猎鹰民间反扒队队员伤人一案于9月6日下午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宣判,9名反扒队员被判犯故意伤害罪成立,获刑6个月到3年,其中8人被判处缓刑。
2010年9月7日14时,大连猎鹰反扒队的QQ群里,24个小时前的一起判决在这里引发的讨论仍未平息,“判得太重了”,“我感觉很伤心,但仍会坚持”。QQ群里弥漫着失望的气息。
对大连人来说,“猎鹰”并不陌生,成立3年来,它已经有了抓获100多名小偷的成功“战绩”。
2007年7月,一位年近30岁的退伍军人,通过天健网的论坛发出了倡议,称自己曾多次遭遇扒手,因此打算成立一个民间反扒组织,希望能通过反扒联盟的形式把善良的人团结起来,让扒手没有可乘之机。这个倡议很快得到了积极响应,许多工人、职员、大学生、退休老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其中,利用业余时间义务抓小偷。这个民间反扒组织就叫大连猎鹰反扒联盟。
“猎鹰”成立4个月后,涉嫌打死小偷的武汉反扒志愿者联盟成员“罐子”(网名)被免予起诉的消息让成员们备受鼓舞,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了反扒志愿者的队伍。到目前为止,“猎鹰”已有近200名成员。多数情况下,他们抓小偷时会录像作为证据,抓到小偷以后会打110并将小偷送到派出所。
他们坚持用行动践行着自己对正义的理解和渴望并以此为荣,然而,2008年1月的一次事件改变了“猎鹰”的命运。
风波
前猎鹰队员王峰仍然清晰地记得两年多前那晚的情景。
2008年1月11日,十几名猎鹰队员相约到大连青泥洼桥附近抓小偷。当晚8时,人群中突然传来一个女孩的叫喊声:“抢劫!”距离事发地点最近的王峰,赶紧冲了过去,看见两男一女撕扯在一起。经了解,一对情侣称一名男子偷了他们的手机,男子不承认,情侣和男子撕扯在一起。王峰让该男子把手机还给失主,然后去派出所“说清楚”。那名男子气愤地说:“谁抢劫了,我没抢劫,你们干什么的?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一番推搡之后,王峰和其他队员将这名男子摁倒在地。20分钟后赶到现场的警察看到,躺在地上的男子双手护着头,蜷缩着,浑身是血,上身衣服已经被打掉了,于是马上把伤者送往医院。
据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青泥洼桥派出所刑侦中队副中队长姜学军回忆,警方调查认为,喊抢劫的情侣是发现手机被偷了,这个时候恰好受害人张某(即那名男子)从他们身边跑过,被误认为是小偷。在撕打的过程当中,这对情侣喊了“抢劫”。其实他们没有看到受害人掏包,而只是看到该男子从身边路过。没有人发现受害人盗窃的过程和行为,也没有在他身上发现被盗的可疑物品。
警方调查得知,被当做窃贼的张某是一个彩票迷,他着急去买彩票,于是快步走,恰巧走到被害人旁边,同时这对男女发现东西被盗了,就被误认为是小偷了。司法鉴定张某伤情为轻伤。
今年6月10日这起案件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害人已经被你们打昏迷了,你们还继续殴打,虽然你们怀着一颗正义的心,但在被害人没有反抗的情况下,(你们的行为)明显已经过度了。”公诉人认为王峰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无视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院的调解下,参与打人的7名队员对被害人张某作出了14万元的民事赔偿。
“我们只想伸张正义,为社会作出贡献,受伤受苦我都没有任何怨言,可没想到却为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反扒队员肖维平当时希望,赔偿张某后以退出“猎鹰”的方式为自己反扒所获得的光荣和委屈画上句号。
然而,风波还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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