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抄写是假骗取押金是真 骗子公司瞄上大学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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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抄写是假骗取押金是真 骗子公司瞄上大学生

2010年09月06日 15:09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着新区高校新生陆续报到,不少骗子公司瞅准商机,利用一些大学生涉世未深又急于赚钱的心理,以高薪招聘抄写员为名骗取“押金”,目前已有不少学生上当受骗。

  前天,记者接到天津外国语大学大港分校大二学生小齐的举报,称今年暑假,她按校园里张贴的广告找到某中介公司做广告抄写员。交付200元押金后,她便按照“协议”抄了100份海报。当她准备领取薪水时却发现老板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所谓的公司早已人去楼空。随着上周新生报到,小齐看到又有“抄写公司”在校园里贴起广告,所以她想提醒大学生要提高警惕。

  接到举报后,记者来到天津外国语大学大港分校,在校园里,记者看到很多“抄写员6名,350张70元”这样的广告。记者拨通了该广告的电话,一名自称是天津“好未来大学生就业中心”主任的人要求记者到指定地点面试。前天下午3点,记者如约抵达,这位“主任”告诉记者,抄写员的工作主要以抄写大幅广告为主,笔墨和纸由公司提供,薪水是200张以下的一角钱一张,300张以上两角钱一张,入职前须先交105元的押金。当记者问他为何不用复印机复印,却要使用人工抄写时,该“主任”称复印机无法复印如此大幅的彩纸广告。记者随后要求查看该公司的注册证件,却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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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用人单位 无权索要押金

  天津市大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每年暑假他们都会接到很多此类举报电话,一些大学生们急于赚钱,涉世不深,不了解《劳动法》及天津市各大企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是这些骗子能屡屡得逞的主要原因。他告诉记者,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同时他还提醒想兼职的大学生们,在求职时千万不要被高薪或者优厚的待遇冲昏头脑,一定要看用人单位的工商执照、税收登记等手续。如果遇到越位招聘或者要求缴纳定金、押金的单位一定要提高警惕。(记者 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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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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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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