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法公布的首批欠债不还者名单中的一名欠债额最高的“老赖”,在深圳企图出境时,由于法院送达边控通知书,被边检部门拦截。目前,这名“老赖”被带回东城法院后,经督促已经交付380万元的欠款。
7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向社会公布了一批拒不履行判决的个人及单位名单,被执行人刘某位列其中,并且以欠款300余万元成为个人赖账金额最高的“老赖”。刘某系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的被告,2005年1月10日他与李某签订《转让合同》,欲购买李某位于东城区青年湖公园内别墅房产,该房屋建筑面积407.9平方米,转让款共计407.9万元。但刘某仅向原告支付了100万元,剩余款项未付,原告起诉至法院。
东城法院于2009年6月12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刘某给付原告李某购房款307.9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向东城法院申请执行刘某财产。东城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及申报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东城法院查明,2005年1月10日,原告将其所有的涉案别墅出售给被告后,2005年4月18日将别墅抵押给银行,贷款金额310万元,但未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欠款。2008年9月21日,被执行人又将涉案别墅抵押给他人,评估价1961.5万元,借款1350万元,仍未向申请人偿还欠款。
近日东城法院得知刘某将从深圳出境,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并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送达对刘某的边控通知书。
8月28日上午11时,东城法院执行庭接到深圳皇岗边防检查站电话,称发现边控人员刘某企图出境前往香港,已被控制。东城法院启动执行应急机制,赶赴皇岗边检站,将被执行人刘某带回法院。(通讯员廖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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