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民”因与银行在履行基金购销合同过程中对U盾使用及手续费扣除问题产生纠纷,遂将银行告上法庭。目前东城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
原告诉称,2007年8月31日,原告为购买基金与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利支行签署了《基金购销协议书》,花70元购买U盾软件。
2008年2月,原告发现,被告多收取手续费人民币960元整。原告认为,其在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使用的过程中,感到诸多不便,还意外地发现银行账户上被收取了不明不白的手续费。故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基金购销合同,要求被告返还手续费960元,退还U盾软件购买费70元,向原告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通讯员尚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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