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沽源县,地处河北省张家口市最北部的坝上地区,是国家级贫困县,全县近30万人口,财政收入不足亿元,2008年财政收入为715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526元,很多百姓的住房依然是土坯结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是,就是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县,当很多百姓依然过着住土房、吃咸菜贫困生活的时候,突然曝出掌管该县建设大计的建设局局长非法敛财140万的被判12年徒刑的消息,并且该县为数不多的基本上属于富人区的几个小区几乎都被牵扯进案件之中,当美居小区、金三角商住楼、百灵小区、一品文成小区、新卫小区、温馨小区等一批环境优美、富丽堂皇的小区背后的丑恶交易被公布之后,不仅在沽源县,乃至在张家口市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人们震惊的不是140万的数字,而是隐藏在其背后的建筑市场及管理部门的权钱交易,正是中国建筑市场乱象的一个缩影、一场现行。
权钱交易几乎笼罩所有小区
张家口市沽源县一直以来经济都比较落后,城市建设一直进展缓慢,但在县城为数不多的几个小区身上,都有建设局长和开发商、建筑商纠缠不尽的权钱交易。
根据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目前,至少有7个小区或建筑工程涉案其中。
2008年4月,个体开发商李汉均挂靠张家口市鑫鸿远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沽源县美居小区,但迟迟得不到建设部门的批复。为尽快办理开发手续,减免相关费用,李汉均在建设局局长办公室送给被告人刘长江现金2万元,刘收下,据为己有。2008年8月,在被告人的过问下,美居小区开发项目即获批复,同时减免各项费用47724元。
2007年5月,个体户冀喜成在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路开发金三角商住楼,因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需变更为商住性质,加之其又没有建筑资质,在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时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后冀找被告人刘长江帮忙,在被告人刘长江家中送给刘现金1万元,刘收下,据为己有。在被告人的关照下,冀顺利办理了有关手续,并缓交了部分配套费用。
2006年至2008年期间,沽源县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李林在未办理招投标、施工许可证等开发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先后开工建设百灵小区1、2、3、4号楼,被建设局城管监察大队查处,后找被告人刘长江说情,得到较轻处理。为表示感谢,李林于2006年5月份、2008年8月份分两次送给刘现金1万元、1万元,刘收下,据为己有。
2007年至2008年间,沽源县泓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白万锁在开发沽源县一品文成小区期间,在没有办齐相关开发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被沽源县建设局城管监察大队查处,后找被告人刘长江说情,得到较轻处理。2008年1月,刘找到白万锁,要求帮助其姐刘秀兰、妹夫陈海从该公司开发的一品文成小区各购买一套楼房,并按照教师优惠价照顾,双方商定所购12号楼三单元601室、602室价格是77644元。后以屋顶漏水、楼层太高为由调换为4号楼三单元402室和201室,并商定差价按市场价交房时补齐。刘秀兰将购房款77644元给了被告人,后来,白将此套楼房当礼品送给了被告人,刘将此笔款据为己有。
2007年至2008年期间,张家口市科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秦爱在开发沽源县民心幼儿园项目、锦湖庄园项目时,在没有办齐有关开发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被沽源县建设局城管监察大队查处,后找被告人刘长江说情,得到较轻处理。为了表示感谢,秦爱在2007年、2008年中秋节、春节分三次送给刘现金1万元、2万元、2万元,刘收下据为己有。
河北省立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胡志强,为了在办理工程审批手续、建筑施工时不被建设局刁难,分别于2007年至2008年中秋节、春节期间送给被告人刘长江2万元、1万元、2万元、1万元,刘收下据为己有。胡志强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沽源县新卫小区,在被告人的关照下,行政处罚未具体落实。
沽源县远东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熊宝山,于2007年挂靠沽源县振兴房地产公司开发“温馨小区”期间,在没有办齐相关开发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被建设局城管监察大队查处。熊后找被告人刘长江说情,仅罚款2000元,使熊得到较轻处理。另外,被告人还帮助熊以少报工程施工建筑面积的办法减免城市配套费等费用,答应熊二期施工时不用办理施工许可证。为表示感谢,2007年6月熊送给刘楼房一套,刘将该楼出售给其二妹,房款113246元据为己有。
从案件时间上可以看出,被告人刘长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2006年到2008年,仅仅在三年的时间内,可以查明的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额已经达到350890元,而根据资料显示,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沽源,2008年财政收入只有7150万元,200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526元,相差天壤。
还有百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更令人震惊的是,经办案人员查明,被告人刘长江的财产包括存款、房屋、汽车、多年日常支出共计人民币2666266元,其中银行存款1830000元;房屋两套价值500266元;轿车一辆价值150000元;多年日常消费支出186000元。
经过认证,最后确定被告人刘长江的合法财产有1259083元,其中卖房收入130000元;本人工资242205元;孩子工资108100元;妻子工资121778.2元;1980年至1992年贩卖牛马收入250000元;儿子婚礼收礼金212000元;儿子、女儿上大学收礼金95000元;租种、承包土地收入100000元。
法院指出,除认定被告人刘长江受贿款额350890元外,还有剩余的1056293元,被告人刘长江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权钱交易换来的12年牢狱之灾
且不说儿子婚礼红包就收了20多万,孩子上学红包也收了近10万,就说这来源不明的百万资产,让人不得不产生各种疑问,在目前中国高房价、建筑市场乱象丛生的大背景之下,这些权力部门和开发商、建筑商们之间到底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存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09年8月14日,被告人刘长江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逮捕。2010年3月31日,检察机关向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过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数次公开开庭审理,近日,该案件终于审理终结,法院判决:被告人刘长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刘长江的受贿所得、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共计1407183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虽然审理终结,但留给社会思考的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官员腐败受贿案件!(燕赵都市报 记者 张岩 通讯员 许文敏 孟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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