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局副局长郑朝栋,8月17日夜间醉驾一辆印有“中国公路”标志的执法车,在市区江滨路撞飞两名刚从江滨路大排档吃完饭出来的同事,致使两人多处骨折,其中伤者周女士已连续3次手术。
现场目击者称,事发后周围市民帮忙报警,并抬伤员送院抢救。而从肇事的执法车上下来的三人态度蛮横,其中一人还说“不要紧啦,(钱)该怎么花就怎么花”,引起众人不满,一目击者昨日还给本报发来现场图片。
目前,郑朝栋已因醉驾被处15日拘留。据交警方面的信息,郑的酒精测试已超醉驾标准三倍多。
芗城区交通局就该事件在内部作了通报,重申了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而芗城区纪委也已就此事展开调查。
【现场还原】
车从后面撞来两人飞出10多米
昨日上午,记者在漳州市医院脑科住院部见到伤者黄先生。他今年50岁,漳州市区人,在一家公司上班。
事发8月17日晚近10时,黄先生说:“太突然了,我一下被撞飞,当时马上晕过去了。”当晚,他和几个同事在江滨路大排档吃完饭后,分乘两辆摩托车沿江滨路由东往西行驶,他开的摩托车上载着同事周女士。途经洋老洲游泳池附近时,黄先生突然感到后面有车撞来,他和周女士被撞倒并被往前面推行了10多米,接着他就晕过去了。
黄先生被撞后,脑部淤血,腿部及肩胛骨多处受伤,昨日脑部伤势刚处理好,但因身上还有多处骨折,要转到骨科去继续治疗。黄先生的家人说,事发后,肇事者的家属也多次到医院看望,并先支付了医药费。
而另一名伤者周女士左肩骨和左下肢全都粉碎性骨折,已经做了3次手术了,仅前天上午进行的手术就长达6个小时,今后还得再进行一次手术。“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一瞬间人就飞出去了。”周女士说,当时她在地上翻了好几个滚,幸好她用左手护住了头部。
肇事车为执法车 市民拍下现场照
事故现场位于江滨路洋老洲,这一带路面上均有中间隔离栏,在往西过游泳池路段,留有一个缺口,当晚事故就发生在这个缺口旁。当晚事故已过去一周,路面上已看不出车祸痕迹了。但不少市民反映,江滨路有数十个大排档,一到晚上,到大排档吃饭喝酒的特别多,一些喝了酒的人,往往看到江滨路笔直宽敞,就开快车,希望交警部门能加大在江滨路的执法力度。
刘先生是当时的目击者之一,他当晚吃完饭后在江滨路散步,听说前面出了车祸,就赶紧过去观看。“当时看到一道长长的刹车痕迹和满地的玻璃碎片,路面上有一辆摩托倒在地上,而且地上满是碎片及血迹,肇事车是一交通局的吉普车,还停在一旁。”刘先生当时随身携带了数码相机,便拍下了10多张照片。
据刘先生提供的相片显示,肇事车确实是一辆车身上写着“中国公路”、挂着警灯的交通局执法车,车轮前则有一辆被撞得破碎的摩托车。
现场目击市民反映,当时从吉普车上下来的人都满身酒气,而且态度傲慢,其中一人还说道:“不要紧啦,(钱)该怎么花就怎么花”。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周围市民热心地帮助伤者,打电话求助并抬伤员上急救车。
【部门调查】
交通局:确是违规用车
芗城区交通局张局长昨日证实,郑朝栋确实是该局的一名副局长。
张局长说,事发后她接到电话并立即派单位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因为当时以为是执行公务,但调查后发现并不是公务出车。”在了解情况后,交通局相关人员赶到医院对伤员进行了慰问。
张局长说,郑朝栋的行为违反了单位的用车规定,她第二天立即召集全局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开会,“重申了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同时也明令禁止酒后驾车。”
对于事发时车上另外两人,张局长说经过调查,其中一女子是交通局工作人员,另一人是其他单位的。对于群众反映当时从肇事车上下来的女子态度蛮横,张局长表示已经接到了反映,“我们纪检组的组长特意找她谈话,对她当时的不当言语进行了批评教育”。
因为事故的责任认定还未作出,因此芗城区交通局还未对郑朝栋作出处罚。目前,芗城区纪委已经就此事展开调查。
交警:司机醉驾被拘
芗城区交警大队交管股民警介绍,事故发生后,对司机郑朝栋进行了酒精测试。数据显示,郑朝栋当时的酒精含量达256毫克/100毫升,超出80毫克的醉驾标准3倍多。随后,警方依法对郑朝栋行政拘留15天,8月19日,郑朝栋被正式交由拘留所实行拘留。
对于坊间当事司机并未被处罚的传言,交警大队的王副大队长表示,一切处理都按照法律程序来,事发后警方也向郑朝栋所在单位进行了通报。至于事故的责任认定,警方称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据了解,郑朝栋除了醉驾外,还可能涉嫌超速行驶。(本网记者 廖明生 萧镇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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