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漯河8月24日电(吴扬 韩建华 张鸿雁 马玲)前不久,河南漯河市一男子驾驶一辆黑色报废普通桑塔纳轿车肇事后逃逸。近日,该男子车辆被查扣后称车上有4万元现金不翼而飞反敲交警。
2010年5月4日下午13时许,漯河市交通路胖德红商场前马路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辆车牌号为L61632黑色普通桑塔纳轿车撞到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骐达轿车后逃逸,红色轿车驾驶员李某边驾车追赶边拨打110报警电话报案。因当时马路上人车流量大、黑色普通桑塔纳轿车得已逃逸。
漯河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豫L61632黑色普通桑塔纳轿车系出租转非并于2009年3月22日已到强制报废期限。随后,民警根据该车在车管部门登记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查找车主陈某某,但始终没有找到。
2010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红色骐达轿车驾驶员李某忽然发现几个月前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车辆正停在该市万宝手机城门口,李某立即报警。
警方赶到后,在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的情况下,现场检查了该车车内情况,并将车辆拖至事故停车场。
不料,当天下午14时50分左右,车主陈某某到漯河市公安局局督察支队投诉称交警一大队民警李乐军违法扣留其豫L61632黑色普通桑塔纳轿车,并称车内4万元现金不翼而飞。此事非同小可,漯河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立即通知市交警支队纪检监察室展开调查。
后在警方的多方劝导下,陈某某最终承认丢失4万元现金和贵重物品是自己撒的谎话,目的是为了逃避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制裁,同时也为保住这辆报废车,想难为一下事故处理民警,并承认自己的确于5月4日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
警方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第二款之规定,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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