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和解了的“罗彩霞案”还需要正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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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和解了的“罗彩霞案”还需要正解

2010年08月15日 13:41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3日下午1时,在湖南长沙40℃的高温下,在媒体长枪短炮的“审视”下,备受社会关注的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终于“偃旗息鼓”。经过庭审及调解,罗彩霞和8位被告及代理律师达成和解协议,罗彩霞放弃对各被告的其他诉求,被告王峥嵘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8月14日《西安晚报》)

  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在历时17个月的纠结等待后终于尘埃落定,先前的一切恩怨似乎可以因双方“握手言和”而告终。但是,围绕“罗彩霞案”粉墨登场的“生旦净末丑”并没有露出他们的“庐山真面”。真相的盖子尚未完全揭开,貌似“皆大欢喜”的背后,正义还在流浪。

  “罗彩霞案”的法庭判决虽已落幕,但公众对本案诸多悬疑的求解和“审判”仿佛还在继续。

  对罗彩霞来说,“和解”也许不是最好的方式,但却是一种无奈的“解脱”。正像罗彩霞在自己的博客中所说的那样,“若不是被欺太甚我又怎愿对簿公堂”,“我承受不住绚丽的光环,也背负不起沉重的枷锁”。从最初遭受“威逼利诱”,到后来面临“得理不饶人”的指责,再到最后不得不面对被告方屡屡打出的“悲情牌”。可以想象,在种种来势汹汹的压力之下,罗彩霞除了接受“和解”,还有能力选择其他方式吗?一句意味深长的“解脱”,让人五味杂陈,而“解脱”也意味着必然放弃一部分坚守的正义。

  罗彩霞被顶替,从程序上看,不可能绕过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等关键环节。可令人遗憾的是,在当日庭审中,罗彩霞的母校湖南邵东一中辩称自己并未泄露罗彩霞的身份、高考信息,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当地教育部门也认为罗彩霞提出的受教育权受侵害的事实不能成立;而贵州师范大学声称学校被虚假材料所欺骗,甚至也是受害者——作为本案最大的也是最让公众感到不安的疑点,最后竟因原告的一声“和解”以及被告几句轻描淡写的“自证清白”而一笔勾销?

  检视本案,我们不得不说,最该受到审判的也许不是王峥嵘、杨荣华等个体的舞弊行为,而是那些为炮制“顶替案”长袖善舞的权力,应该让那些为所欲为的弄权者付出昂贵的违法成本,这样,才有可能避免类似事件重演,才能让公众有安全感——从这个意义上讲,“罗彩霞案”,在“和解”之后,更需要得到正解。(李继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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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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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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