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和4日,17岁的贵州籍男子李某,一到吃饭时间,先后4次到公用电话亭拨打110报警电话称自己犯法,叫民警将他抓起来。原来,他只是饿得没地方吃饭。
“喂!是派出所吗?我在环岛路抢劫了一个女子,请你们赶快来把我抓起来吧!”8月3日13时许,某边防所接到了一男子的报警自首电话。了解具体地点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报警人描述的地点将其押上警车带回了派出所。
经查,该男子姓李,贵州人,今年17岁,一个多月前从老家到厦门打工,后来因为找不到工作,而身上的钱又全部花光了,四处流浪一个多星期。当民警问其作案过程时,李某无法说明情况,最后干脆叫民警先拿些饭菜给他吃,他才肯讲出真实情况。最后,李某终于说出了“自首”的目的:原来,他因与家人闹矛盾,就离家出走来到厦门打工,没想到还未找到工作便将身上的钱都花光了,只好在街上四处游荡,饿了三天的他,情急之下想出了报假警的方法。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考虑到李某年纪尚小,且的确遇到了困难,就拿了点零钱给他将其放行。
当晚8时许,李某又打电话报警,民警再次给了他十几块钱,并告知其如何坐车去救助站。昨日,李某又两次打电话报警,这让该所民警哭笑不得。最后,边防所联系他在贵州的家人,并将情况向其家人进行了通报,希望其家人早日将他带回贵州老家。(海峡都市报 通讯员 郑锦沛 徐婧 记者 汪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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