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4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日前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缉拿长沙芙蓉区爆炸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刘赘衡。
通缉令称,2010年7月30日16时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发生一起爆炸案,致4人死亡,19人受伤。经查,刘赘衡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
犯罪嫌疑人刘赘衡相关信息如下:
A级通缉令
姓 名: | 刘赘衡 | 方言口音: | ||
性 别: | 男 | 现在身份: | ||
出生日期: | 1959年2月28日 | 身份证号: | ||
身 高: | 1.58米左右 | 其它证件: | ||
脸 型: | 通缉日期: | 2010年8月3日 | ||
体型: | 体态中等 | 通缉编号: | 公缉[2010]54号 | |
曾用姓名: | ||||
户籍住址: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新建里54号 | |||
现在住址: | ||||
身体标记: | 逃跑时上穿白色短袖衬衣,下穿深色裤子 | |||
简要案情: |
2010年7月30日16时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发生一起爆炸案,致4人死亡,19人受伤。经查,刘赘衡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 |
(通缉令来源: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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