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县委书记个人的不爽、“县里唯一上市公司”董事长的不爽,都可以成为动用公权力的正当理由。我们不禁担忧地想问上一声,如果遭遇刑拘令的不是北京记者,而是遂昌县的没有任何话语权的百姓,事件将会如何进展?
继调查报道的记者被西丰县进京抓捕,继河南灵宝王帅发帖被跨省追捕,基层公权力斗法舆论监督事件又有了新的戏剧性桥段:《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凯恩股份的“关联交易内幕”,浙江遂昌县公安局以“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予以刑事拘留,并在网上全国通缉。
此事过于拍案惊奇,舆论几乎一边倒的支持仇子明,讥嘲遂昌公安,于是,浙江丽水市公安局迅速认定,遂昌县公安局对仇子明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立即撤销,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经济观察报》报社领导称,“这是新闻界全体同仁的团结一致,共同捍卫新闻自由的结果”。
是的,相比此前类似事件,这一次纠错更加神速,几乎没有超过24小时。然而,理一理此事的根由,却很难让人高兴得起来。
一个明显荒谬且严重违法的刑拘决定,何以就被堂堂公安局通过并发出,何以就能顺利进入网络通缉?是谁给了遂昌公安这样的底气和胆略?
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有北京的记者电话采访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宣传部负责人,她很惊讶此事竟“惊动了北京媒体”,并不断询问记者从何得知此事。这说明,遂昌公安当初作出这一决定时,并没有特别深思熟虑,也没有预料到它传播如此迅速,会掀起滔天的舆论巨浪,更不认为会严重抹黑遂昌县的公权力形象。
这相当令人困惑。
也就是说,动用公权力充当某个利益集团的打手,“收拾”和摆平个把不听话的家伙,对他们来说驾轻就熟,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根本无需走法律程序,无需瞻前顾后,反正地盘是我的,我说了算——这样简单直线的思维逻辑,不独浙江遂昌有,辽宁西丰、河南灵宝也如出一辙。
这说明了什么?
首先,他们此前的经验表明,依照这个逻辑行事,几乎不曾遇到任何挑战。县委书记个人的不爽、“县里唯一上市公司”董事长的不爽,都可以成为动用公权力的正当理由。我们不禁担忧地想问上一声,如果遭遇刑拘令的不是北京记者,而是遂昌县的没有任何话语权的百姓,事件将会如何进展?
其次,很明显,遂昌、西丰、灵宝等地官员对媒体以及网络的公共传播速度与力量,几乎完全无知;对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三令五申保障人民知情权、支持媒体舆论监督的指示,几乎完全无知;对经济转型时期中国公众参政议政的空前热情,几乎完全无知。那么,依靠这样一群“无知”的官员来依法行政,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岂不是一种奢望吗?
是的,撤销对记者的刑拘令无疑是令人暂时欣慰,但这也仅仅是暂时。如果类似的“无知”官员还为数不少,还“潜伏”于基层公权力机关,我们就无法真正轻松。因为,假公济私的他们,太容易卷土重来了,记者尚有话语权,受到舆论保护,那些没有话语权的公民呢,只能继续无依无靠?
看来,对基层官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必要予以充分关注了。 本报特约评论员李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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