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7月29日电 (记者 张彩林)“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0”29日在福州开幕。来自海峡两岸的180多名知名法学家、司法实务界人士齐聚一堂,就“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中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展开研讨。
研讨会由中国法官协会、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福建省法官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台湾社团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共同主办。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开幕式上表示,此次研讨会的举办,是两岸法界人士为进一步加强两岸交流交往,保障两岸同胞正当权益的重要举措。相信通过此次研讨会的举办,必将形成一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成果,必将有力地推动两岸的法律交流和司法协作,开创两岸司法交流合作的新局面。
自海峡两岸实现“大三通”后,两岸交往更加活跃。去年4月两岸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等文件。12月,两岸又签署了“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等三项协议。今年6月,两岸签署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这些合作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推动了两岸关系的发展。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表示,举办本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呼应和落实《框架协议》,必将进一步增进两岸司法了解与互信,促进两岸司法协作互助,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向纵深发展。秉持“立足实务、厚植共识”原则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一定会成为两岸司法交流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展的重要标志,会成为深化两岸司法合作、维护两岸民众福祉的重要平台。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中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下设子议题为“两岸经济文化交往权益保障暨海西法治环境研究”、“两岸司法实务新问题研究”、“两岸司法合作与法律服务问题研究”。
2009年7月,首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在福州举行,两岸知名法学家、司法实务界人士就共同惩治犯罪及司法互助问题展开研讨,推动两岸构建司法联系与协助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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