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刘女士当初为能得到一处廉租房,轻信他人游说,结果被对方索要的3万4千元“茶水费”白白打了水漂,房子也根本不见影。律师就此提醒,廉租房不能买卖,市民不要被这种手法欺骗。
称姐夫是建设局副局长
给“茶水费”就可帮拿廉租房
“我丈夫经常喝老爸茶,认识了曾经在龙华区彩虹居委会工作的潘某。”刘女士说,潘某称海口市建设局的副局长是其姐夫,可以拿到廉租房的内部指标。刘女士考虑到自家5口人居住在不足15平米的小屋内,将生活用品摆放好后,甚至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如可以申请到一套廉租房,在居住空间上会宽裕很多。
潘某称申请廉租房要涉及到走关系,需要一些茶水费。“考虑到托人办事给茶水费是难免的,所以我们就同意了。”刘女士说,就这样,从2008年7月16日开始,潘某连续16次从刘女士那里拿走不同金额的“茶水费”,共3万4千元。“每次拿钱的时候他都写一个收条,还写明办事不成如数退还。”记者看到刘女士拿来的收据,每一页都清晰的写着收款金额、日期,以及“如办事不成如数退还”的内容。
刘女士丈夫常年无固定工作,靠给别人打零工挣些钱,家里唯一的固定经济来源就是刘女士每月1200元的退休金。“给他(指潘某)的这些钱都是我们借来的,等生活条件改善了后再慢慢来还这些钱。”刘女士说。
前后花掉3.4万元“茶水费”
廉租房公示名单上却无名
“2008年7月份的时候,潘某给我们拿回来一张表,叫‘盐灶路迁回表’,说是申请廉租房用的。”刘女士回忆说,潘某告诉他们,申请的廉租房在盐灶路那里。“还在建设中的时候我去看过一次,从外面来看感觉还不错,我的心也算有些着落。”
2009年11月份,龙华区房产局公布出申请到廉租房的家庭名单,从名单上,刘女士并未找到自己的名字。刘女士问其原因时,潘某声称是内部指标不会对外公布。而此时,已经陆续有人搬进了竣工的廉租房内居住。在与小区保安交流中,刘女士获知有些人利用帮忙申请廉租房为由,进行诈骗。刘女士隐约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妥。
想拿回“茶水费”
却连吃“闭门羹”
当刘女士再次找到潘某时,潘某说这一批没有争取到名额,等到下一批一定会有的。已经失去希望的刘女士让潘某将拿去的那3万4千元还回来。“口头上答应得好好的,可就是不见给。去家里找他要么是找不到人,要么是他妈妈关着门不让进。”
当记者问其为何不通过正常手续去申请廉租房时,刘女士说,因为当时不知道怎么正常申请,“现在知道了,也晚了。”
记者随后以请求帮忙申请廉租房为由,拨通了潘某的电话,得到的回答却是:“我根本不认识什么刘女士,而且如果我要骗钱的话,你一说让我帮忙申请廉租房我立马就会找你见面的。”记者问:“有收条在,为何说你不认识呢?”“上面没有我的手指印,随便找人写过来的收条能信吗,这不是无中生有嘛。”潘某说完便挂了电话。记者再次拨打其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住建局:廉租房不能出售
律师称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廉租房不能出售,是政府租给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居住的,由困难群众向辖区政府提出申请,通过审查符合条件者政府即可安排入住,入住者只要交纳低廉的租金以及水电物业费即可。
本报法律顾问刘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廉租房是政府对低收入市民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措施,不是用钱能买到的。应该相信政府,生活存在困难的市民要通过正常手续向政府提出申请,而不要轻信他人游说。如果遇到类似刘女士的这种遭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实习记者 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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