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亿元小区成“违建”受伤的不只是法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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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亿元小区成“违建”受伤的不只是法律

2010年07月26日 09:0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宏仁新村的村民们历时5年、投入3亿多元资金建起一个新农村住宅小区遭拆迁。为了建新村,村民们把多年的积蓄和征地补偿款都投了进去。但就在刚建好不久时,新村被列入拆迁改造范围。为达到拆迁目的,官方把它定性为违章建筑,开始强拆(7月24日央视《焦点访谈》)。 

  新闻中我们看到:新村不仅外观漂亮,而且铺设的都是地下管网,配套的通讯、网络、治安监控等设施也一应俱全,一些配套设施甚至比城市里的商品房小区还要好。拆掉这样的新村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浪费,理所当然地遭到村里人的反对。

  拆除村民3亿多元建设的小区,官方的答复是城中村改造,是为了提升宏仁老百姓的生活环境,消除治安和安全方面的一些隐患。但据记者调查,真正原因是要建设一个商贸城的二期工程,并且开发商都已经介入到了拆迁之中,说穿了,政府是看到了有利可图,为了利益,为了让90%的住户“被同意”签字,不惜动用公权力以停止住户人员的工作来胁迫,甚至强行给这500多套房屋扣上“违章”的帽子,说实话,地方政府为了部门利益,肆意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不仅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也给政府的公信度大打折扣,群众反对也是情理之中。

  村民三亿元投入建设的小区,尽管规划建设合情合理又合法,但当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狭路相逢时,所有的合情合理合法都敌不过政府的权力,国家至高无上的法律也成了这权力掌中的橡皮泥,一顶“违章”帽子扣过去,村民多年甚至几代人积蓄建造的房子就有可能成为一堆垃圾,报道最后说:昆明市官渡区政府来函说,他们已经暂缓对宏仁新建房的拆除,在取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后,再依法遵规进行拆除。我们希望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不会被强加,我们更希望“依法遵规”不会是用来搪塞舆论的缓兵之计,更不要让政府的承诺又一次让村民失望。

  安徽 朱永华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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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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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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