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近日发布消息,《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将提请于26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
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专家指出,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伤害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身心,损害家庭和谐,影响社会安定。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从预防、制止和救助等多个方面规定相应的制度和责任。
据了解,条例(草案)规定了家庭暴力的界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责任,家庭暴力的预防、制止和救助体系的建立,家庭暴力的取证和证据固定,以及有关部门和个人违反条例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陈东升 马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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