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驾车肇事致人死亡 刑满后再次肇事逃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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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驾车肇事致人死亡 刑满后再次肇事逃逸

2010年07月23日 12: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柳州7月23日电(韦豪强)广西一男子11年前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后被判刑6年。刑满释放后,该男子又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受伤,还是一逃了之,结果再次被警方抓获。

  7月19日晚8时许,在国道209线广西柳州市柳江县穿山镇路段,一对夫妇正赶着牛车回家。突然,车后遭一阵猛烈撞击,这对夫妻跌落被卡在牛车下,并被牛车拖带、刮着路面前行了60米,最后摔在路沟里。两人全身多处大面积皮肤肌肉组织剥离,鲜血淋淋。伤者爬起来后,看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二三十米外的路面上,一男子下车望了望,随即驾车驶离现场。

  柳江交警经现场勘查,最终确认车牌为桂B×××77的小轿车有重大肇事嫌疑,并于7月21日上午8时将嫌疑人张某人车俱获。现年40岁的张某家住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大湾乡大湾街。到案后,在证据面前,张某供述:事发当晚,他驾驶借来的车辆回柳州市;行经事发路段时,因对面来车灯光刺眼而导致撞上前方物体。事故发生后,他因为害怕而驾车逃逸。

  民警还查明,1999年6月,张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在柳州市东环路碰撞一名过马路的妇女,造成该妇女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判刑6年。2005年2月,张某刑满释放。因肇事逃逸,张某当时还被吊销了驾驶证,2007年10月才重新考到了新的驾驶证。重获驾驶资格后,张某没有吸取教训,驾车时再次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

  目前,张某已被警方控制,公安机关正在等待伤者的司法鉴定结果。一旦伤者构成重伤,将依法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禁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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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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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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