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轮训中基层法院院长 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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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轮训中基层法院院长 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

2010年07月23日 11:2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一期培训班开班。新华网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院长许建兵,与网友在线交流怎样当好新时期人民法院院长这一话题。

  在访谈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说,这次大规模轮训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院长的重要目的就是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2008年以来,最高法院党组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经过认真思考进一步确立了一系列的司法理念,其中包括“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是我们整个法院的指导思想,然后确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提出了要能动司法、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等司法理念。这些都是我们在司法理念上新的确立。

  周泽民表示,这个思想的提出到最后落实要有一个过程。全国法院是一个整体,最高法院在全国层面上提出了一些正确的司法理念,必须要通过全国各级法院执行才能达到目的。为什么要采取这么一个集中的培训,其中把中级法院院长和基层法院院长组织起来认真学习新的司法理念,提高这方面的认识、加深体会、转变观念,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对全国法院系统,我们也开展了一个“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以此为载体涉及到六项建设:政治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六项建设涵盖了我们整个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按照王胜俊院长和最高法院党组要求,这个主题实践活动是最高法院系统结合法院实际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步骤。

  周泽民介绍说,现在正好全党开展了创先争优的活动,政法系统开展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活动,这都是一致的,落实到法院队伍上就是加强队伍建设。所以这次的主题实践活动也是为了进一步在全法院系统包括干警里面树立新的司法理念的实际活动。我们现在的要求就是要持续开展这个活动,每年确定一两个重点之后扎扎实实地推进,既要把院长的观念搞对了,同时也要把全体干警的观念搞正确了,这样我们法院再履行自己的职能就有了很好的思想保障。(记者 胡锦 袁韵 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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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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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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