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蒙蒙细雨,陕西省西安市丈八北路,胡留玉眼见一辆出租车迎面撞来,赶紧往路沿上躲,“哐”地一声闷响,他还是没逃脱车轮的辗轧。
车祸给胡留玉的背部留下一拃长的伤口。工钱被扣、家人误工、医疗费用……哪一项不是拿钱说话?就这还没算精神损害哩!
出租车逆行,司机杨小平负全责。可杨小平把家底算净,说拿不出那么多赔偿。
胡留玉气得眼冒火星,恨不能与杨小平来个你死我活。
“我们每天接警上百起,其中事故过半。”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湖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崔庆德说,“赔偿不及时、难到位,几乎件件都会酿成矛盾纠纷。”
“每一起事故的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社会矛盾的爆发,影响到社会稳定。”莲湖交警大队大队长杜清江从2002年起就负责交通事故处理,见惯了当事人找关系、托熟人、请媒体,甚至披麻戴孝、封门堵路、跟交警动粗的事。
问题咋解决?莲湖交警大队将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请进自家大院,合力解决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大大缩短事故处理时间,当事人满意,莲湖大队也从此摆脱被上访困扰。
交警调解有局限性
道路事故,不找交警找谁?面对当事人的诘问,交警只有苦笑。
依据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在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后10日内,当事人双方写出书面申请,交警队可以安排一次调解。
“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有一方当事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交警队就不能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就得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杜清江说,“交警在交通事故调解中有一定的局限性。”
但当事人找上门来,交警不能将人家推出去。杜清江苦思冥想解决之策,眼光落在司法局和法院身上。
莲湖区司法局局长李波笑了,往交警大队派驻专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出任人民调解员,组成交通事故调解室。
莲湖区法院院长闵合平笑了,指派立案庭、民二庭、刑庭法官,组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巡回专业法庭。
“一室一庭”在莲湖交警大队合署办公,有序参与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处理。过去面对矛盾纠纷由交警唱独角戏的历史终结了。
三调合一避免资源消耗
7月1日,莲湖区交警大队二楼巡回法庭,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运房开庭审理一起保洁员被撞赔偿案件。
一般来说,案件运转到巡回法庭之前,还得经过两道“程序”。
事故发生后,莲湖交警大队迅速勘查现场,分清事故责任主次,充分了解掌握当事人的赔付能力和赔偿诉求,做到心中有数。
双方当事人不愿进行行政调解的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对于进入一般程序的车损及人身伤害案件,人民调解员参与使双方当事人认清事故成因,根据责任知进知退,求同存异,最终在赔偿问题上形成合议。
对于案情复杂、双方在赔偿上分歧较大的案件,办案交警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对案件进行研判,将事故发生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材料制作成幻灯片,向当事人进行播放,使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无异议。人民调解员抓住核心问题进行深度调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使案件顺利达成协议。
通过交警大队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引导其到司法程序,采取简易程序立案,首先进行庭前司法调解,如不成功再进入诉讼程序。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海玲说,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地衔接起来,“三调合一”,更加高效、方便、快捷,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重复消耗,将一部分警力从繁复的调解说服工作中解放出来,将更多时间用在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中。遂将“三调合一”机制在全市交警队伍中推广开来。
过激行为再没发生过
细雨中被撞倒路旁的胡留玉与出租车司机杨小平,从莲湖交警大队巡回法庭了解到案子可能会有的审判结果后,各退一步,接受了法官的庭前调解。胡留玉很快拿到51000元赔偿金。
“三调合一”运行一年间,通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有310起,占案件调解总量的45%;通过庭前司法调解83起,占一般程序调解案件总量的12%。莲湖大队再未发生过一起因交通事故处理而引发的堵路、上访或其他过激行为,有效的化解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点。本报记者台建林
参与互动(0) | 【编辑:邓永胜】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