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试点多年的官员申报制度终于迎来了破茧而出的时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领导干部、大中型国企领导每年须上报个人财产及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民状况等。此次新规定,在申报内容上首次提及有价证券、股票、基金等经济投资情况,房产投资情况一年一报;删除了“组织对报告保密”条款,领导干部虚报瞒报可免职。
6月份北京大面积推进新官财产申报制,一叶而知秋,笔者预感到此次中央动真格的了。先有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的探营,再有深圳、北京的先声夺人,无论是水浅的中小城市,还是水深的大城市,官员财产申报已经具备从“试水”到“过河”的条件。
因此,2009年中纪委四次全会首次提出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之后,到《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亮剑,再到今年4月23日中央政治局专题会议明确官员申报精神,到今日《规定》亮相,短短数月,官员申报制度迅速从星星之火上升到了“国家战略”。难怪美国彭博社和法新社称,中国政府发布了空前严厉的反腐举措,将监督的对象扩展到了几乎所有的中层领导干部,表明了中国政府与腐败做斗争的决心。
当然有专家称新规仍有缺憾:一是没明确公示环节,二是一旦发生瞒报、漏报、谎报,应该有相应的罪责去惩罚。此话在理,其实高层心知肚明。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两会上就曾吹风:“(新规)可能和大家所想的财产申报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这个事情,咱们还是要逐步地往前推”。
急于求成其实不必。以美国为例,1974年尼克松总统发生水门事件以前,美国的官员财产申报也主要是内部申报。水门事件后,美国才掀起了新一场廉政风暴,并于1978年制定了《政府行为道德法》(1989年修订为《道德改革法》),正式确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阳光有七彩,官员财产申报是核心,更需要一整套包括刑法在内的法律框架和监督制度的配合,“阳光法案”才能普照社会。公众希望,一步跑到位并不现实,那么,官员申报制度应该延续势头,脚踏实地,一步一脚印地加速跑。付瑞生 本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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