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款出游,在出台严厉的处罚性规定的同时,应该从细节上对公款出国旅游行为进行规范。
日前,中纪委印发《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对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组织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开除党籍,是党内处罚的最高限定。可见,中纪委等部门对公款出国旅游的行为要出重拳打击。然而,单单依靠严厉的处罚,能否禁绝官员的公款出游行为?公款出国的官员,可以说无一例外都会声称是为了公务,没有哪个会傻得到处宣扬是去旅游的。所以,关键是如何有效地识别出,哪些官员出国是真正为了公务,哪些官员出国是打着公务的名义变相旅游。
根据中纪委的《解释》,公款出游行为包括很多“无实质性公务,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这些公款出国行为可以说真的是不易识别。
此前,国家预防腐败局在其官方网站开展的关于公款出国旅游的调查,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你认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是否会影响对外开放?有些官员可能就会把自己的公款出游行为与招商引资、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联系起来。这使得对其监督规范更加困难。
因而,治理公款出游,在出台严厉的处罚性规定(比如“开除党籍”)的同时,应该从细节上对公款出国旅游行为进行规范。比如,严格官员出国的次数,并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对官员组团出国的更要睁大眼睛,盯住不放;同时可严格规定官员在境外的停留时间,对境外的花费设立上限,规定超出限额部分应自己支付。俗话说“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治理公款出游,只要我们真正认真起来,不信管不住公款出游的官员。
盯住公款出游的官员,也不能仅凭相关部门的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公款出国的官员,完全可以在网上公示,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公款出游的官员,他们的特点就是偷偷摸摸,只要能够做到公开、透明,公众很容易跟踪到他们的行踪,相信可以刹住公款出游之歪风。目前,我们的社会观念文化中比较缺乏的是纳税人意识。如果能唤醒公民的纳税人意识,便能加强对官员腐败行为的监督,促进政府的廉洁高效。
另外,对于公款出游的官员,一经发现,除了例行的处罚外,还应该对其在媒体上曝光,让媒体监督的作用发挥出来,给公款出游的官员以极强的舆论压力,也以此起到相应的警示作用。
只要把这些工作落实到每个细节当中,官员再想动用公款出游就得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了,或许以后也就不需要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了。□本报评论员 高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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