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保监局制订出台了《四川省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指引》。从今年9月1日起,除农业险以外的全部非车险业务如意外险、健康险等也将全面推行见费出单制度。只有当保费全额进入到保险公司后,保单才会生成。这有望避免一些保险机构、保险营销员少缴或者拖欠保费的行为。
所谓“见费出单”,即要求各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时,在收到保费后才能出具保单。该制度出台是为防止中介机构、保险营销人员拖欠保费的违规行为,保护保险公司及投保人的利益。2008年7月1日开始,车险业务已经率先实行了“见费出单”制度。
为保证顺利实施,见费出单工作将分3个阶段来完成:6月底前出台11个非车险险种见费出单的具体流程、技术标准和系统改造要求;7至8月为各公司系统改造、流程再造、人员培训等准备阶段;9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申杰李涛记者王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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