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形式上,有的公司将基本条款与附加条款分得清清楚楚,但有的公司却将主险和附加险打包。比如,某公司家财险保险责任中约定“经公安部门证实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或盗抢。”,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相当于合并了附加盗抢损失险。
实际上,能够合并并不仅限于基本险和附加险,有人甚至将家财险和意外险打包。一张保单涵盖家财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及人身意外伤害等。
“有合必有分”,将基本险和附加险合并是特色,将某一特定保障标的或者某一特定保障责任独立设计成一个产品也是特色。比如旅行行李物品损失保险,盗抢保险等等。
除此之外,在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保费是根据投保人选择保额变动的时候,有的保险公司却推出了固定保额、固定保费,按份起售的产品。
而最惹人眼球的恐怕还是为数不多的储蓄型家财险和投资型家财险。顾名思义,与消费型家财险保费不退还相比,这两类产品在保障的基础上,将会有固定或者联动性的收益,不过,在统计中的60款产品中,这类产品差不多已经濒临灭绝。
说到共同点,以最大众化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为例,他们在保险标的和保险责任的关键条款上基本是完全相同的。比如说,不属于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均含有金银、首饰、珠宝、货币等贵重资产;免责责任中均有战争、盗抢、地震、海啸等。
消费者:想买的没有卖
而这些本质上的共同点也许正是家财险投保率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记者随机抽取了北京市某一居民楼的12家住户,竟然得到0%的投保率。虽然这或许只是一种巧合,但从这些受访者的口中,却听到了他们不投保的几个令人有些诧异的原因:“没必要”,“没听过”,“没闲钱”!
“觉得没有必要,家里没有什么多值钱的东西。”当一位中年妇女被问及为何不愿意购买家财险的时候说。而另一位刚退休不久的老人说:“家里几乎天天都有人,觉得没什么必要。”
在12家受访住户中4家表达了类似的“不必要”。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家财险主要是用来保障贵重物品的,另一方面,家财险主要是防止盗窃产生的损失。但实际上,这种理解与家庭财产险基本条款是矛盾的。
根据我们上述总结的家财险产品的共同点,我们知道家财险保障的是房屋,房屋装修,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以及经投保人申请且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承保的其他家庭财产。原来只不过都是家里最最基本的东西。并不包含金银、首饰、珠宝等贵重物品。
保险责任范围又排除了盗抢、地震、海啸等。也就是说,受访者担心的贵重东西受损、盗窃受损两个情况在家庭财产基本险中本来就是不保的,即使你投了保,担心的情况还是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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