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中心支公司在2010年的经营活动中存在拒绝承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且情节严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郑觉新因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撤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另外,前段时间被江西保监局处罚的国寿财险、人保财险等四大公司于于2010年4月16日—18日期间,存在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的行为。被处以罚款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保险公司因拒保交强险所收到的最大额罚单。
除此之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公司于2010年1月期间,“存在变相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的行为。”被安徽保监局处以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保监局对交强险的处罚细致越来越细致。
重庆保监局对保险公司拒保交强险行为的处罚也是大手笔,今年8月开接连开出7张罚单,内容都是“你公司在摩托车交强险业务经营中存在拒绝承保行为,我局决定责令你单位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次受罚的公司包括永安财险、安诚财险、平安财险、阳光财险等7家财险公司。
虚列费用贴补交强险
4公司10张罚单97万罚款
“虚列费用贴补交强险手续费”成为交强险的第三类罚单来源。10张罚单中,受罚的公司有渤海财险、安诚财险、天安保险、大地财险4家财险公司,5名员工。罚款金额共计97万元。
殷树森,在担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期间,该公司于2008年4月-7月、2009年4月,分别以阴阳单的方式承保车辆保险业务49笔、交强险业务11笔,共计60笔,保单正、副本保费差额合计99120.50元。被撤换。
同样因此被撤换的还有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张俊敏。
因“虚列费用贴补交强险手续费”被罚款金额最大的是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09年6月9日至7月29日、2010年1月7日至1月27日,我局依法分别对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业务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虚列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支付不真实的问题,在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存在虚列职工工资贴补交强险手续费等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
安诚财产北京分公司被处以60万元罚款,责令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大地财险天津市南开支公司,因“未按照统一的基础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以“企业非营业客车”费率承保事业单位非营业客车,共计11笔,违法金额590元。”等原因,被罚款15万元,数额也较大。
强制投保人买商业险
4公司8张罚单58万罚款
根据保监局网站处罚信息,四川保监局和湖南保监局对中华联合、平安财险、人保财险、天安保险开出8张罚单,罚款金额达58万元。
其中,罚款金额最大的是四川保监局对平安财险的罚单。平安财险资阳中心支公司简阳营销服务部“在2010年的经营活动中存在拖延承保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行为。”被保监局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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