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保监会颁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为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开闸放水”。
根据《办法》,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企业股权或者间接投资企业股权。直接投资企业股权,是指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下同)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间接投资企业股权,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行为。换句话说,保险资金同时获得了有限合伙人(下称“LP”,主要行为为间接投资企业股权)和一般合伙人(下称“GP”,主要行为为直接投资企业股权)的双重资质。
《办法》亦具体规定,保险机构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以及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高于该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5%。按照截至2010年6月底4.52万亿元的保险资金规模计算,预示着将有2260亿元的庞大资本量可能进入中国私募股权市场。
目前中国创投产业正面临着LP-GP链条中,LP方面资金提供的挑战和困难。首先,与国外相比,中国的创投市场中LP种类甚少。通常海外基金LP的构成包括大学校友捐赠基金、高净值个人/家族基金、国家主权基金、企业年金、金融机构、公共养老基金及母基金(Fund of Fund)等7种,而国内人民币基金的主要LP主要为企业、个人及部分政府引导基金。
其次,LP市场中长期投资者缺乏。根据黑石和凯雷的年报,其长期投资者(公共养老金、保险基金、国家主权基金、企业年金、高净值个人/家族基金、大学校友捐赠基金)的投资额分别占到投资总额的八成左右和七成以上。而根据中华创业投资协会今年9月初发布的《中国本土LP发展报告》,国内382家LP(按照数量)中,86.9%的LP都是企业类的短期投资者,其他种类LP(金融机构、政府引导基金、大学/捐赠基金、人民币FOF和养老基金)的所占份额甚至不足7%。
参与互动(0) | 【编辑:曹文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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