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银行收费3年未告知 谁来保护储户收费知情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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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银行收费3年未告知 谁来保护储户收费知情权

2010年09月30日 10:4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10年被银行扣取12元电话年费之后,陆女士一气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谁知9月15日开庭时才发现,这项费用早已在2008年和2009年就收取了。

  储户:莫名被收了三年年费

  今年6月24日,陆女士发现其工行上海分行牡丹信用卡对账单被扣取了电话银行年费12元。但2005年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工行的柜面经理告诉她,电话银行服务是不收费的,建议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一起开通,于是陆女士选择了开通。什么时候银行开始收费呢?

  多次与银行联系、要求退还费用无果后,陆女士将银行起诉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在9月14日的庭审中,得知银行已收了3年的电话服务费用,陆女士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要求银行返还3年电话服务年费36元,赔偿工商查档费、交通费等损失150元,取消电话服务年费的收费项目。 

  陆女士认为,工行收取电话银行年费是不合法的,银行最起码应该通知消费者,让消费者行使是否接受该项服务的选择权。银行有义务通知储户:以前给大家免费使用的电话银行服务现在开始要收费了,接受就收费,不接受可以取消。

  “时隔3年后,银行擅自收取电话银行费用,从未通知储户,也不管储户是否同意该项有偿的电话银行服务,更不管储户是否实际使用电话银行功能,一律收费,银行的所为既属于欺诈,也属于强制消费。”陆女士表示。

  银行:没注销表示认可收费

  工行上海分行答辩称,收费合法合规。理由有:双方签订的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中有收费标准是12元,电子银行章程中规定,收费标准如有变更,银行将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等适当方式提前通告,不再逐一通知客户;

  2008年正式收费前,通过网点、电话银行语音信箱和官方网站等形式进行了公示;

  在告知可以取消的情况下,陆女士并没有注销,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陆女士仍然需要银行的这项服务,并且接受银行收取年费;

  根据银监会、发改委制定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电话服务年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工行总行有权制定收费标准,收费合法合规。

  银行还辩称,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银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其中单单一次系统升级,投入成本就超过一千万元,收费也仅限补贴银行少部分的运营成本。

  谁来保护储户收费知情权?

  陆女士称,从没有收到过银行的任何材料告知要收取年费,也从来没见到过电子银行服务协议,申请表完全是格式合同,只有利于对方。

  据媒体报道,工行在上海地区的电话银行注册客户超过300万人,是上海该业务客户人数最多的银行。其中有不少是不会网上炒股的中老年股民,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担心网银安全而选择电话服务的市民。2008年12月开始收费后,仅这一项业务就能为工行增加上千万元的收入。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银行收费之所以成了众矢之的,除了收费项目不合理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充分地告知客户,给予其选择权。这和刚被银监会叫停的的信用卡不激活照样收费有什么区别呢?

  他表示,上半年16家上市银行手续费业务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5%,银行业中间业务收费逐年不断上涨,应引起社会各界高度警惕,银行怎能靠收费来赚钱呢?(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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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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